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方山县总工会获悉,该县交警大队闫晓峰同志荣获全省“五一劳动奖章”。
闫晓峰,男,汉族,中共党员,1975年12月出生,中央党校函授本科学历,2000年调入方山县交警大队,先后担任该大队办公室副主任、宣教股指导员,现任宣教股股长兼办公室主任。
参加工作以来,他严格要求自己,默默奉献,争创一流,多次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追捕犯罪嫌疑人员,为维护全县的稳定作出了自己的努力,先后于1999年和2006被方山县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三等功两次。2007年获得首届“吕梁市优秀青年卫士”称号,2009年荣获全市公安机关先进工作者。 (肖继旺 武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