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版:要闻

市人大常委会“两条例”立法研讨会在岚县召开

郝月生参加

本报讯 (记者 王涛) 6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两条例”立法研讨会在岚县召开。会议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同志就《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吕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进行研讨座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郝月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卫民参加会议。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有关专家和部门同志在前期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封闭方式在岚县起草《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草案)》《吕梁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目前“两条例”起草稿已起草完毕。

会上,与会同志各抒己见,围绕“两条例”立法工作谈体会、谈感受,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建议。听取大家发言后,郝月生对大家在短时间内完成两个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两条例”从提出到完成起草只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短时间内完成这样大的工作量,充分体现了大家连续作战、不辞辛苦的工作作风和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两条例”的制定将解决电梯安全使用和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等工作中的监管盲区,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职责,对于促进我市特种设备管理水平提升和保护改善大气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郝月生指出,人大工作政治性强、法律性强、程序性强、民意性强,立法工作很好地体现了人大工作的这些特点。立法质量是立法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立法质量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条例起草小组要对本次研讨会提出的建议和公开征求的意见,逐条研究和消化吸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好条例,力求条例既适当超前,又务实管用。条例执行部门要增强依法治市、依法办事意识,在条例正式颁布后,要充分运用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推动我市电梯安全、机动车尾气治理等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