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政协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议大事、抓大事,参政参到要点上,议政议到关键处,帮助党和政府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施策的有效性。深入学习习总书记这一重要论述,我们深刻认识到:做好地方人民政协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任务,谋全局、议大事,建真言、献良策,找准选对履行职能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做好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前的课题研究,决策中的协商交流和决策后的民主监督工作,在增强党政决策的科学性、施策的有效性中发挥积极作用,实现政协价值。
一要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为增强决策科学性发挥智囊参谋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政协要充分发挥代表性强、联系面广、包容性大的优势,聚焦推动科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问题,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努力为改革发展出实招、谋良策等。按照这一要求,近年来我们兴县政协高度关注、积极参与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配合县委政府开展决策课题研究,着力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如2016年,县委提出建设兴县蔡家崖4A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意向,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县政协提出,兴县是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丰富而厚重,打造蔡家崖4A级红色旅游景区,对于加强红色基因传承、拉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但其涉及面广、涵盖范围大,不可“单打独斗”,就旅游抓旅游、就景点搞景点,必须高起点、大思路、全面施治,以红色为底色,做好“红”“黄”“绿”综合文章;并为此组织委员专心调研,就涉及景区建设的红色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特色城镇建设、交通、环境、移民搬迁等诸多议题进行座谈论证、对话交流,为最终出台较为科学的景区建设规划发挥了重要作用。再如,兴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尤其县城曾有过近千年的历史文明;如何存续魅力、再现辉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美丽、宜居,科学合理的规划导引十分重要。多年来,由于缺乏宏观、战略上的指导,城区拆拆建建、修修补补,总是事倍功半、效果不佳。为此,县政协主动担当,跳出兴县谋兴县,与科研机构、高校合作,全方位开展调查研究,城区规划实现大的突破。2017年8月,经县委批准,我们与北京工业大学城市建筑勘察设计院建立联系,组织委员“走出去”,把专家教授“请进来”,就兴县县城战略规划进行协商研究。“一出”开眼界,“一进”拓思路,最终形成了高质量的《兴县县城控制性规划修编建议案》报送县委政府决策,获得高度评价,为提升县城品位、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贡献了政协力量。
二要凝心聚智、真谋实议,为促进施策有效性发挥助手推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通过多种形式的协商,可以广泛凝聚全社会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有效克服各项政策和工作共识不高、无以落实的弊端。为此,我们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施策有效,聚焦重大决策落实,广泛凝聚共识,积极议政建言。一是围绕决策落实,明确协商内容。根据县委、政府工作总盘子,制定政协年度协商计划,并拟定详细的重点工作协商清单,明确协商前置条件,经县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报送县委批准,以县委办、政府办、政协办“三办”名义联合行文、下发全县,在保障县委决策严肃性的同时,有效促进政府施策的规范和权威;二是围绕决策落实,依规按程序开展协商。“常委会定位把向”“分管主席牵头负责”“各专委会具体协商”,按照这一流程,2017年以来,我们已先后围绕全县“大力发展规模养殖业,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狠抓基础教育,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与政府领导、部门负责人座谈交流、研究研判;先后召开10次相关提案办理督查会、协商座谈会,政协委员、部门负责人百人次参加,县政府分管领导5次出席,10个县直相关部门到会面对面与委员互动交流、听取建议,以高规格、精议题、广参与、切实建议推动提案办理落实,有效促进了决策的落实和协商成果的转化。三是围绕决策落实,抓好协商责任分解。按照年度协商计划,我们把所涉各项重点协商议题汇总分类,列出协商目标、完成时间、牵头人、对口单位等在内的责任分解表,逐一下达班子成员、机关专委,限时限标落实;责任人就此调研履职、拟出调研报告,做好集体协商的前期准备工作,然后提交常委会议专项审议;届时由政府领导到会介绍情况、听取建议,面对面展开协商,形成施策共识。如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兴办致富产业、实施县域特色城镇规划、蔡家崖4A级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建设等工作,我们强调必须因地制宜、务实发展,必须尊重规律、遵从自然,必须维护规划、执行规划,对贪大求新、一哄而上,盲目乱建、违规操作的行为必须严格问责、严肃纠偏,坚决维护决策的权威,确保决策不折不扣实施。县委政府对此高度认可,有关部门认真采纳,有效促进了相关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要全面深入、贯穿始终,为推动党政决策科学有效发挥监督促进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民主监督的组织领导、权益保障、知情反馈、沟通协调机制”;“要完善民主监督,加强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等的监督,促进相关工作。”按照这一要求,我们坚持寓监督于协商会议,寓监督于调研视察,寓监督于听证、评估,寓监督于提案提出和社情民意汇集,全方位履行民主监督职责。一是开展专项民主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我们积极探索专项民主监督协商,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先后对涉及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办理的县住建局、民政局、交通局等8个单位的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提案办理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集体考核和委员认可度测评,有效促进了这些部门的作风改进和效能提高,促进了提案办理和决策落实。今年,我们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就业、养老、住房等与全县民生密切相关的社会建设领域、管理领域,高度关注、严格督促各项民生大政方针和地方决策的全面贯彻、深入实施。二是完善民主监督落实机制,积极开展专题视察,主动为改善民生建言支招,通过专项视察、跟踪调研等方式,了解协商意见建议的采纳落实情况,并形成制度,推进协商成果尽快落地生根见效。三是积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为委员搭建民主监督平台,让委员当好主角、扮出亮色,在民主监督中切实发挥作用。加强委员活动小组建设,按照委员界别、职业特性和工作地域将全体委员划分为18个活动小组,强化委员联组作用发挥;遴选作风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政策水平的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引导委员充分运用社情民意信息发表观点、表达意见,履行监督职责,为党政决策争取最广泛民意支持;积极动员委员投身脱贫攻坚第一线,在扶贫帮困、发展生产等方面积极贡献政协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