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打击。为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现就鼓励经营者举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
1、凡是在工作、生活中尤其是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旅游景区等场所发现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势力线索以及其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2、利用企业幌子掩盖从事违法行为的涉黑涉恶线索。
3、在建设领域、矿山领域等从事无照经营的涉黑涉恶线索。
4、通过订立合同实施欺诈,以及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霸王条款)侵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涉黑涉恶线索。
5、通过各种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涉黑涉恶线索。
6、通过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抗法等行为进行传销违法活动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经营者发现或知悉的涉黑涉恶线索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举报电话:12315或0358—8296545
吕梁市工商局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离石区北川河东路288号扫黑办
邮箱:ly_ly_bgs@163.com
三、举报要求
1、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涉黑涉恶人员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2、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3、对于举报线索我们将予以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吕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