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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发布《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18-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兴县魏家滩镇和瓦塘镇,开发区占地面积2000公顷,按照“一区两园”模式设立,瓦塘工业园北至岚漪河,南至杨家公式及凤头村村驻地以南,西至后石门村驻地以西,东至规划中南铁路连接线”;魏家滩工业园北至高家崖村、马蒲滩村村驻地以北,南至斜沟煤矿以南,东至岚漪河,西至高家崖村西界。开发区拟实现“三新”产业定位,即传统产业转型、新兴产业培育、现代服务支撑的全新模式。

二、规划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针对开发区可能造成的大气环境影响,环评提出了加快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加强无组织粉尘治理、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等减缓措施。2、落实并高效运行开发区的废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开发区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处理后,宜优先回用于工艺生产或用于道路喷洒、园区绿化等,最大限度减少开发区对区域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3、开发区电厂建成运营后,煤矸石可全部综合利用。对于赤泥、灰渣等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须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场所进行暂存或填埋处置,危废应按相关要求暂存,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置。4、开发区在项目设计和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须采取生态系统优先管理的有效措施,将生态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于2017年10月,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为“煤电铝材”循环产业,着重培育装备制造、新材料和节能环保产业。开发区的功能定位与上位政策、规划基本协调。在开发区规划实施过程中须严格落实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区域削减方案,并按照调整建议进行调整。在严格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开发区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能够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开发区规划从环保角度可行。

四、公众索取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开发区主管部门联系,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规划区周边的居民和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等。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包括:是否支持规划的实施、对规划实施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对规划环评提出的调整意见和减缓措施的意见建议、对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固定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向开发区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开发区主管部门: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王文兵

联系电话(传真):0358-6320587

电子邮箱:sxshjghy@126.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