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县域·离石

脱贫路上一个不能少

——离石区精准发力实施“兜底”扶贫工作纪事

□ 薛婷

2018年,农村低保兜底保障5379户,6808人,发放保障金1903.83万元;

2018年,医疗救助1242人,发放救助金673.45万元;

2018年,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1770人,104.46万元;

农村低保标准由2015年的2484元/人/年,提高到2018年的3744元/人/年。

截至目前,全区建成投入使用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个……

这一个个跳跃的数字,更是一笔笔温暖人心的民生账本,这一项项务实的举措,更是一串串驰而不息的铿锵脚步,这背后是贫困群众的幸福笑脸,是离石区全力推进保障性扶贫措施,在兜底扶贫攻坚战中取得的成果。

近年来,离石区紧紧围绕“兜底救助、不落一人”的目标,把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部分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实现兜底保障与精准扶贫的无缝对接,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网”,为贫困群众撑起社会救助“保护伞”,让贫困群众在脱贫路上“一个不能少”。

民生福祉,枝叶关情。如何将兜底保障“兜”得全面?该区抓住落实政策形成合力这一切入点,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特别是主要成员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确保各项救助政策的落实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时全面提高补贴额度,不断扩大救助范围,织密织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实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2018年,农村低保兜底保障5379户,6808人,发放保障金1903.83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98户,3160人,占总低保人口的46.4%,兜底保障717.4万元。农村低保标准由2015年的2484元/人/年,提高到2018年的3744元/人/年,确保全区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重点救助,重点惠及。对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对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经医院鉴定),每人每月补贴60元。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困难残疾人(持第二代残疾证)按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补贴。

2018年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1770人,104.46万元;发放生活困难的高龄老人821名,发放补贴27.918万元;发放生活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经医院鉴定)30名,发放补贴24120元。积极开展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建成投入使用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个(2014年4个,2016年5个,2017年6个,2018年5个),省级配套资金共计200万元。

特困救助,解困救急。进一步规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管理工作,逐步提高特困供养标准。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从2015年分散供养为2800元/人/年,集中供养为5500元/人/年,提到分散供养为5000元/人/年,集中供养为5000元/人/年。同时,新增护理费分散供养720元(全自理)、1440元(半自理)、2160元(全护理),集中供养护理费2100元(全自理)、5100元(半自理)、10200元(全护理)。2018年农村分散供养人员808人,集中供养人员42人,发放救助金524.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86人,发放救助金184.7万元。

医疗救助,政策升级。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特困供养人员(重点救助对象)扩大至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特大疾病患者。对贫困人口中身患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给予每人一次5000元大病关怀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的衔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次实际住院总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0%,由民政局支付,一站式窗口结算,区级财政兜底报销。2018年医疗救助1242人,发放救助金673.45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98人,发放救助金82万余元;大病关怀救助39人,发放救助金19.5万元。做好资助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目前共资助1009人,金额46.74万元。“一站式结算”服务平台已于5月底开通,截止10月底,通过审核482人,资助金额37.5万元。

离石区“兜底”扶贫精准发力,在脱贫路上一个也没有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