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经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出台了《吕梁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但纵观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仍然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要求,社会信用意识比较淡薄,也得不到社会的有效监督。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达到总理的要求,建设“诚信吕梁”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部门率先垂范,带头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也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建立诚信市场秩序。
要注重社会信用体系顶层设计,明确具体措施。通过顶层设计和科学谋划,明确信用建设的目标、方向、方法与步骤,应尽快建立吕梁社会信用管理中心,配套落实办公场所、设备、人员、资金等,为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构建信用体系。借助广播、电视等各类公共媒体,在学校、企事业、社区等公共场所广泛开展诚信社会建设宣传,使诚信建设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建设“诚信吕梁”的良好氛围。
要建立信用记录归集制度,合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搭建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发布平台,适时开通“信用吕梁”网站,设计包括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信用服务、红黑榜等相关板块,将包括工商、税务、合同履约、产品质量、行政奖罚、法律惩戒、保险、电信、水电、房租等社会信用信息进行统一模式的整合、评价和公开发布。
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形成企业诚信新局面。市场经济就是信用经济,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应加大力度推进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并将信用记录与其社会行为密切联系起来,发挥良好信用记录的积极作用和失信不良记录的惩戒作用,以此推动企业开展信用档案管理,增强对信用行为的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