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2018年主要工作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9年2月24日在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泽民

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7761件,审执结36338件,结案率96.23%,全省排名第5,前移4位;其中,中院受理5263件,审结5026件,结案率95.5%。全市法院审判质效指标朝着实现跨入全省第一方阵的目标迈出新步伐。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吕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格稳妥执行联盛集团破产重整计划,从严惩处王凤连等非法集资案12件,涉案金额26亿余元,妥善审理民间借贷、金融借款、证券保险等案件4736件,执结涉金融案404件4.6亿余元,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高效审结土地承包流转等涉农案410件,依法严惩贪污、挪用扶贫款等犯罪22件28人,协调申报80万光伏发电站,协助47户易地移民搬迁,66户贫困户顺利摘帽,8户深度贫困户享受政策兜底,极端贫困户减少3户6人。出重拳打击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污染环境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47件68人,妥善审理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4件。

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20508件。妥善审理涉及公司清算、企业破产案45件。积极化解涉军矛盾纠纷,完成涉军停偿案件的审判执行任务,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建立涉企案件督办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加大对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61案的惩治力度。依法审理建设工程、土地承包、租赁等纠纷849件,公正审理买卖、房产、保险、运输等合同纠纷2219件,严厉制裁坑害外来投资商、创业者的各种背信行为。

促进法治吕梁建设。审结一二审行政案640件,撤销、变更行政行为72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60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7件、赔偿8件。离石、交口、石楼法院开展未成年犯庭后帮教、缓刑罪犯移交监管和回访帮教。组织千名法官“五进”活动63场次,开展“宪法宣传周”“执行宣传周”活动,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治获得感。

二、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平安吕梁建设

扫黑除恶取得阶段性成效。召开25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部署推动,配合中央督导、强化整改落实,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审结宣判58件276人,其中涉黑案1件25人,涉恶案57件251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3人;对4名被告人没收全部财产,判处罚金483万元,查封房产10套,扣押车辆2辆,冻结资金8600余万元。开展自查自纠,健全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沟通会商、协同办案“三项”工作机制,向省高院报送83件涉黑恶犯罪、减刑案台账,处置线索233条。加强矿产资源执法监管、打击出租车非法运营、规范文化娱乐行业管理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9条,推进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中院官网开设专栏,设立举报箱,张贴标语,设置展板,散发资料,选择典型涉黑恶案件公开开庭,网络直播,公开宣判,以案释法,营造扫黑除恶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

宽严相济维护稳定。审结一二审刑事案3038件3084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5人。从严惩处山西首起宣扬恐怖主义犯罪和“法轮功”等邪教案3件6人,维护政权和制度安全。依法审结山西首例没收死亡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案,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骗拐枪、黄赌毒等犯罪1005件,从严惩处吕梁特大贩卖67公斤冰毒案;对556名罪犯予以减刑,对89名未成年犯封存犯罪记录,对1336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强化司法领域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入驻澎湃问政、抖音、快手,提升网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强化信访稳控。坚持律师参与化解涉诉信访,试行《刑事申诉案件律师代理制度》,制定《院长来信办理规定》,办结中央巡视组交办信访案161件,做好重大节点期间安保维稳工作,确保“三个不发生”。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为民服务举措取得新成效。持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立案率达95%。全市14家法院设置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提供法律援助2300余人次,为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19.2万余元。中阳法院为低保户、贫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通立案绿色通道,提供免费咨询、援助,努力让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暖。

“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新突破。依托吕梁法院诉讼服务网,拓展“互联网+诉讼服务”模式,中阳、离石、交口法院网上预约立案346件,方山法院实行诉讼费一次性收退,文水法院打造全市首家“在线法院”平台,努力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涉民生案件审判再上新台阶。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等刑事案48件,审结婚姻家庭纠纷4273件,审理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交通事故赔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案件3491件,执结涉民生案767件9594万元,国家赔偿10件302.8万余元,司法救助225案244人567.41万元,努力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四、坚持兑现承诺,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

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基本形成。持续贯彻落实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的执行联动机制和政法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涉党政机关执行难,多次向部分县委、县政府发出督办函23份;与市委宣传部、网信办、文明办联合开展《惩戒失信、弘扬诚信、促进解决执行难》社会宣传活动;中院党组先后12次专题研究部署,包片攻坚督导,强力推进执行攻坚。

执行信息化建设持续加强。对执行实施37个关键节点实时管控,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为9236案查询房屋、土地、车辆、股票、互联网资金等财产信息,冻结资金2.8亿元。网拍218件,成交额4982.88万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821人,对12937人限制高消费,2168人迫于惩戒压力主动履行义务,司法拘留679人,移送拒执罪57人,刑事判决10人。

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建立“执行+保险”四项机制,文水法院探索执行裁决和实施分类分段、团队化、集约化管理,岚县法院与公安局建立协查机制,采取临控措施,破解查人难题。积极开展3163件涉企合同、37件涉党政机关、64件涉农村两委案件集中约谈、集中清理,发放执行救助金84.19万元,“执转破”立案1件,联动化解11件涉企执行案件。

重点专项执行行动成果显著。强力推进“关键决心”“联合利剑”“法治力量”三个百日攻坚大行动,通过“周末执行”“夜间突袭”“凌晨行动”等专项活动,全力推进未结案件执行。两级法院开展涉民生执行专项行动全媒体直播,新华网等百家媒体聚焦吕梁法院执行现场,吸引千万网民围观,执行攻坚战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气势、打出了成效,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考核指标均达到最高人民法院要求。

五、坚持改革创新,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完成第二批60名法官入额遴选,免去11名入额法官担任的行政职务,对4名入额法官启动退出程序。入额院庭长全部编入审判团队,审结13210件,结案数占比72.69%,高于全省23.5个百分点。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独任法官、合议庭审结案件36783件,占比97.41%。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两个规定”,按期晋升一级法官2人,法官单独工资制度全部落实。

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不断健全完善冤假错案防范纠正机制,宣告无罪7件7人,当庭宣判350件,同比增长26.8%,律师参与辩护746件,辩护率30.6%,增长5.2%。妥善审理监委移送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58件83人。全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石楼法院制发首份《离婚证明书》《婚姻试卷》。探索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改革,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11247件,调撤率达45.76%。

智慧法院建设有序推进。持续深化“四大公开”平台应用,充分利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网和12368短信平台,及时公开审执流程节点信息,公开文书30380份,上网率83.6%,庭审直播3299件,同比增长143.1%。加强立案分案、文书直报、执行单兵系统培训,深化智能语音识别、云上法庭、法治罗盘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运用,积极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中院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率100%,审判工作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创新管理不断深化。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机制作用,对135件疑难案件进行会商。试行民商事案件类型化、专业化审判和分类调研指导,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加强案件评查,实行常规与专项、评优与评查、点评与通报相结合的“三评查”制度,促进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文书制作水平。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过硬法院队伍

政治建设统领全局。自觉将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法院各项工作、各个环节,全市法院干警的“四个意识”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加坚定。一年来,中院1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1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8名个人、3个集体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思想建设全面加强。通过6次党组扩大会、12次中心组学习会、专家辅导、专题培训、学习交流、撰写心得体会等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学报告、学讲话、读原文、悟原理。组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开展“红船精神”“革命圣地武乡行”等主题党日活动23次。制定《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应对工作规范》,妥善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报道和舆情引导40余次。中院、文水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2018年度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组织建设更加规范。设立21个党小组,建立部门负责人兼任党小组组长责任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严格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10次,使用廉政谈话簿谈话177人次。坚持从基层艰苦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政治生态进一步净化、优化。

纪律作风建设扎实推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正风肃纪,严守“五条禁酒令”,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扎实推进队伍集中整肃,对标“八聚焦八整肃八成效”,查摆问题286个,落实24条整改措施,制定13项规章制度。认真开展“以案为鉴、筑牢防线”专题警示教育,深刻汲取“6·03”“5·17”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启示,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诫勉谈话2人,党纪政纪处分17人,因涉黑涉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

七、坚持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认真负责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情况、民事强制执行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题报告,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各类抗诉案48件。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陪审率65.93%。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办结“院长来信”、市委“社情民意服务热线”21件,促进提升司法水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委骆惠宁书记对吕梁工作四项重大要求以及市委四届六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持续推进平安吕梁、法治吕梁、智慧法院和过硬法院队伍建设,努力为吕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

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强化履职能力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狠刹“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扎实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促进吕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围绕2019年“深挖根治”总目标,落实“三打三治”和“六聚焦六深化六提升”工作部署,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质量脱贫、污染防治和乡村振兴战略,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妥善审理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案件,从严惩处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公正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加强涉转型项目案件审理,努力为吕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聚焦民生司法保障,努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快建设多功能、高标准、全方位的诉讼服务中心,加快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推进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密切关注医疗、住房、交通等民生诉求,持续加大涉民生案件审执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健全家事审判联席会议、离婚案件“冷静期”等制度。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利、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四、聚焦长效机制建设,努力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持续巩固执行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加强执行制度保障,坚持攻坚之后不放松、不懈怠,保持执行人力配备与资源配套稳定,及时把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的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执行信息化应用,积极构建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心的集约化扁平化管理模式。加大执行力度,提高实际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

五、聚焦司法改革创新,努力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确保3月底前顺利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深度应用,扎实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六、聚焦内外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并抓好审议、决议意见的贯彻落实。创新加强审判管理,强弱项,补短板,持续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强化四大公开平台应用,不断拓展各类司法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