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位一体”宣传工作机制是什么?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参与度,在全市营造深厚的扫黑除恶舆论氛围,根据市委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努力在全市形成社会宣传、新闻宣传、网络宣传“三位一体”的宣传工作机制,切实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和深入推进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二十一、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什么样的负责制?
为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党政同责,实行双组长负责制。即:在全市范围内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同等领导责任。各县市区、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为本县市区、本乡镇双组长,对本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同等领导责任。
二十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打好哪“三大仗”?
为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打好主动仗、攻坚仗、整体仗。
二十三、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个全部”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为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要经过三年时间的艰苦努力,坚决实现以下“六个全部”,即:
1、涉黑涉恶线索全部查实;
2、黑恶势力全部打掉;
3、黑恶势力“保护伞”全部挖出 ;
4、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全部摧毁;
5、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全部整治;
6、长效机制全部健全。
二十四、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个明显”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要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以下“四个明显”:
1、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
2、基层组织建设环境明显优化;
3、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
4、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
二十五、我市扫黑除恶的具体工作原则是什么?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吕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