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县域·文水

文水县部署安排 2019年散煤治理工作

本报讯 8月20日, 文水县部署安排2019年散煤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是全面取缔“禁煤区”非法散煤销售点;对禁煤区以外的其他区域,鼓励实施集中供暖、煤改气、煤改电,暂无条件实施清洁供暖的,对清理、置换的散煤统一回购、集中处置,采用清洁煤代替办法;对2019年“禁煤区”5乡(镇)51村,其中凤城镇辖区25个村、孝义镇辖区8个村、北张乡辖区8个村、南武乡辖区7个村、开栅镇辖区3个村实施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清理现有储存散煤;最大限度降低燃煤污染,推进县城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此次工作重点围绕四个“禁”展开。一是禁燃。禁煤区内除煤电和原料用煤企业外,禁止使用原煤及煤制品。凡集中供热未覆盖的居民用户,优先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暂无条件改电改气的,可使用含硫低于0.5%、灰分低于10%的清洁焦和清洁煤等清洁能源;二是禁售。全面取缔禁煤区内所有非县政府规划的煤炭经营摊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采购、经营销售原煤及煤制品;三是禁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储存、囤积含硫高于0.5%、灰分高于10%的燃煤;四是禁运。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规向禁煤区运输原煤和煤制品。县政府要求,对“禁煤区”内5乡(镇)42村(2018年已清理、回收北街村、南街村等9村散煤,不再进行登记)散煤使用情况进行逐户检查,并登记造册。9月10日前,由涉及乡镇、村委及包村单位完成对“禁煤区”5乡(镇)42村散煤使用情况的登记造册工作。10月10日前完成对辖区内现有储存散煤的回收、清运工作。涉及乡(镇)负责对回收、清运散煤的集中管理工作。 (武添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