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要闻

企业哄抬物价的案例

9、1月2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在巡查中发现,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家乐福徐汇店销售的精选生菜、小白菜、鸡毛菜、菠菜等15个品种蔬菜,在进货价格无明显浮动情况下,多次调高销售价格,涨价幅度大、品种多,其中生菜、小白菜、鸡毛菜的涨幅分别为692%、405%、330%。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拟作出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刘天翔指出,根据价格法等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在疫情防控的当下,部分不良商家趁机对居民生活必需品等进行多次涨价,且涨幅过高,明显具有牟取暴利的主观故意,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等不利后果,构成哄抬价格行为。针对经营者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行为,可以根据具体违法情节和严重程度,处以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