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19年山西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撰写的两例行政案例入选,这是该院行政庭连续三年入选“山西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入选的第一个案例为一工伤确认案。本案将拟制的劳动关系纳入工伤认定的受理范围,人社部门应按照人民法院的指示作出相关决定,规范了用工市场和用工关系,避免了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因非法转包与挂靠经营逃避工伤保险责任,同时与后续人社部发布的《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征求意见稿)第三条的规定相一致;入选的另一个案例为李某诉介休市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本案明确了复议与诉讼的关系、界限,厘清复议决定生效后各复议参与主体的权利义务,同时也提示行政机关,应当按照生效复议决定的要求履行法律义务,复议机关也应及时督促履职,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复议申请人合法权利的实现途径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有助于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积极功能。 (张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