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县域·方山

方山县人民法院就《民法典》进行培训

本报讯 10月31日,方山县人民法院《民法典》培训第三期开课。本次培训由山西法学院、省婚姻法研究会秘书长、博士生导师毋国平讲授《民法典》中婚姻法、继承法的修改。

毋国平从《民法典》婚姻及继承制度的变化与新规则方面出发,结合实际运用,重点解读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的“离婚冷静期”“可撤销婚姻”“对转移夫妻财产一方加强法律制裁”“疾病从无效婚姻变为可撤销婚姻”“分割财产时应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新规则”等几大亮点及继承制度新增加的遗嘱形式等法律规定。结合实务案例操作中的现实情况,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了多个层面和视角的解说。

会后,各员额法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继承编”修改部分进行热烈的讨论,并结合日常办案中遇到的典型法律问题,互相分享交流学习心得。

大家纷纷表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我们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

(肖继旺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