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专版

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十三五”我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纪实

吕梁市政府组织一带一路煤焦化绿色发展研讨会

我市参加中国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峰论坛

全市公安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接受人大监督

法治政府建设是“法治吕梁”建设的重要内容,更是推进“法治吕梁”建设的关键所在。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对行政决策科学定位,厘清“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五年的时间,吕梁市成为司法部确定的山西省唯一地级市司法行政工作联系点;公共法律服务群众满意度普遍提升,创新性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营商“六最”环境这块“金字招牌”越擦越亮,在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规法执法的背后,全市初步实现了基本建成“法治吕梁”的奋斗目标。

科学决策,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重大行政决策是政府施政的重要体现,规范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性工程。

如何避免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一言堂”“拍脑袋”?国务院公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规范政府决策行为,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全市各级政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加强重大决策前期论证和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确保决策的前瞻性和科学性,先后聘请112位院士、专家为转型发展顾问,在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决策前,首先组织专家(顾问)进行论证。并认真贯彻《关于在全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为法律顾问履职提供保障,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五年时间,市政府及其部门聘请政府法律顾问49人,县(市、区)聘请政府法律顾问26人。

从国道209线改线PPP合同的审查,到与日照市缔结友好城市战略合作系列协议审查;从市政府与吕梁学院合作共建吕梁学院附属高级中学,到与山西医科大学共建山西医科大学附属吕梁医院的合作共建协议的审查;从与山西碧桂园、太原富力城、红星美凯龙、深圳市前海中欣等涉及新城招商引资的几项合作协议审查,到全市易地搬迁村拆除复垦土地整理勘测规划项目……加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确保决策的严肃性,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效果好不好,归根到底是民意说了算。把民意请进门,是科学决策“效果意识”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出台时的公众参与,通过举行听证会议、书面征求、公开发布、网上公开等形式,征求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公开涉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公共文化体育等8个重点领域信息,建成了信息公开目录、标准、流程、发布平台、制度机制、监督渠道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和规范体系,并在全市所有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专栏,极大提升了社会公益事业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重大行政决策是政府施政的重要体现,更是政府防范化解风险的有力措施。五年的时间,吕梁靶向科学决策,在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方面,真正做到了重大决策不失误、重大风险有规避,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依法履职,让权力运行增强“效果意识”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法治建设要从源头抓起,依法履职,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是抓手,更是有力举措,这样才能更好地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更多的政府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增强各级地方部门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十三五”期间,吕梁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政府切实提高转型发展质量,聚焦“四为四高两同步”,紧紧抓住“放管服效”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研究出台《围绕深化“放管服效”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加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梳理下放承接落地落实,全面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6个市直部门的298项行政许可及其他职权事项,划转到市行政审批局,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各县市区改革也在积极进展中。

五年来,全市各级政府积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将权责清单纳入信息化平台,实现“两清单、两张图”便捷管理和科学、规范、统一运行,更新调整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9年的一项数据显示:市级梳理行政职权事项430项,下放行政职权事项26项,梳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70项,取消审批前置申请材料813项,市直部门取消相关证照年检项目4项。县(市、区)平均梳理行政职权事项506项。

——今年疫情期间,市委依法治市办依法防控疫情二十条措施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安排部署,整合了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规范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印发《关于为全市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做好法律服务的通知》,组织15支企业复工复产公共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全市106户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公益活动;

——“一枚印章管审批”以来,吕梁市行政审批局对市重点项目实行“网上办、预约办、随时办、主动办、容缺办”,通过联审联批、并行办理、一窗受理、远程评审审批方式,受到了省政府的通报表扬。

这些措施和成绩的取得都是政府依法履职的一个最好诠释,更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一个最好表达。

五年,从全面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到为责任列清单、给权力定边界;从连续打出权力精简的“组合拳”,到“改、放、简”并举,快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梳理下放承接落地落实;从依法用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到依法管好“看得见的手”、用好“看不见的手”、挡住“寻租的黑手”,吕梁正以自我革新的勇气,让严格文明公正规范执法成为发展新常态。

强化监督,“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常态

写在纸上,定在墙上,还需制度约束、监督靶向。

近年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行政执法总体上有了很大改善,但也仍然存在着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可以说,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度建设至关重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尤为重要。

吕梁顺势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加强专业培训,深入交流“三项制度”及规范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举措、经验和成效,在督促指导各地方各部门及时出台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细化实施方案的同时,通过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和我省《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整合组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明确新组建执法队伍履行的主要职责,落实编制2298个。梳理公告执法主体478个,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建设,1484名执法人员录入执法信息系统;印发《关于集中梳理调整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全面梳理调整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重新制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3类事项的运行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制度的约束是关键,但是如何更好地让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健全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才是重点。五年来,全市各级政府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真正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印发《吕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吕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推进表》,将工作任务细化为46项,明确了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确定方山县人民政府和吕梁市公安局为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目前吕梁市公安局已经确定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为试点部门。

五年时间,从“三张清单”到“三项制度”,从重点把握“五大领域”,到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吕梁已经成为共识。

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吕梁更加明晰:只有更好地让“三项制度”落地落效,更好地让科学决策成为常态,让依法履职成为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力抓手,才能更好地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才能让法治建设、平安建设迈出更坚强的步伐,才能更加有效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