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放学早、接送难、无人管”,这样的现实困境,正在逐步破题。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学校可以在校内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最长可至18点30分。
据了解,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帮助家长解决因工作等原因不能按时接送学生难题,保障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民生实事。也是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行动。
课后服务坚持公益导向,坚持公开透明,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公开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安全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课后服务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放学后,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8:30,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课后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安排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完成作业,并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安排学生参加体育、科普、艺术等各类社团和兴趣小组,观看适宜少年儿童的影片等活动;安排学生在阅览室、图书馆等区域自主阅读或读书交流等等。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内涵建设,是强化校内教育、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孩子放学困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个性发展、发展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开展课后服务可采用政府财政补助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的做法,教师在保证按质按量完成正常职责工作任务前提下,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报酬。如此一来将彻底解决放学后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困难,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