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就业,与背井离乡、走南闯北、异地打工、致富创收恰恰相反。近两年来,在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且时有反弹的异常情况下,倡导在“家门口”就业、离土不离乡,既可以获取劳动报酬,又比较安全保险,还可以脚踏实地、无忧无虑地去打工创收。让“家门口”就业“热”起来,尤为重要、完全必要,是一项顺民心、合民意的重大“惠民工程”,对加快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目标,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意义。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家门口”就业问题,千方百计在抓好抓实上大做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前年6月份在宁夏吴忠市农村考察时指出,乡亲们在家门口就业,虽然收入不比进城务工高,但省去了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还能照顾家庭,一举多得。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语重心长、实实在在、意义重大,为我们搞好“家门口”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
其实,在“家门口”就业,并非单指“本村”,是指在“本乡本土”,最远也超不出所在县城和城市。一是在“家门口”就业打工心里踏实。可以集中精力埋头挣钱,不必时时刻刻牵挂家里的事情。同时,也可以减少后顾之忧和“每逢佳节倍思亲”的忧虑。二是便于随时随地照顾家里的老人和孩子,尤其是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减轻当地政府负担。三是可以减少和节省一些常年在外的开销。虽然在“家门口”就业打工不如在背井离乡的异地远方收入高,但可以节省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相比之下也较为划算。四是在“家门口”就业打工,可以与家人几乎“天天见面”,共享家庭的团聚之乐,营造家庭和谐氛围。
事实上,由于受疫情的严重影响,一些农民工返乡的越来越多,有的干脆就不想“外出”挣钱了,只想在“家门口”就业打工搞点收入、维持生计就足矣。对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审时度势,顺应潮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抓好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这件大事,尽快让“家门口”就业实打实地“热”起来。一是要搞好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知识和致富本领。二是广开就业门路,兴办一些特色产业和“微型企业”,包括一些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项目的施工,千方百计让他们有活干、有事干、有钱赚。同时,强化生产安全和防疫意识。三是兑现工资,及时发放,防止拖欠。四是发挥“能人”作用。在返乡的农民工中,他们经过常年在外打工创业,有不少人积累了一些劳动技能和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发挥这些“能人”的带头作用至关重要,有利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