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洋 通讯员 张楠) 近日,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以李某为首的26人电信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处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李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25名被告人被判处3年至14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该院审理的一起被告人及被害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重大电信诈骗案。
记者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12月,被告人李某与何某(另案处理)在孝义市组织其余被告人,通过将被害人拉入该犯罪集团控制的微信群,由各被告人在微信群中伪造虚假身份,扮演风水大师、水军等不同角色,利用犯罪集团统一提供的诈骗话术,以讲风水、讲股票、让被害人小额获利等方式博取被害人信任,诱导被害人在该犯罪集团控制的非法炒股平台炒股,实施电信诈骗活动。期间,该诈骗集团共骗取全国各地80余名被害人1033万余元。
该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等2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诱导他人在该犯罪集团控制的非法平台炒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26名被告人的诈骗行为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社会经济秩序,结合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结果。
法官提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存在技术手段防范难度大,被害人损失难追回等问题。因此,面对电信诈骗,广大人民群众要坚持“防”字当先,广泛学习防骗知识,不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遇事冷静思考、理性对待,在无法准确确认对方身份时,一律不汇款、不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