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耀峰
去年10月党中央召开的人大工作会议,是在党的历史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史上的第一次,体现了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今年4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和“一府一委两院”主要负责同志全部参加,并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了市县,这充分体现了省委对人大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强领导和殷切期望。
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站位高远、主题鲜明。省委书记林武的重要讲话,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篇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对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深入解读,是对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和改进全省人大工作的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针对性,为我们做好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出台的《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是新时代做好山西人大工作的重要制度性安排。这次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方向和重点,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方面做好人大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全省各级人大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作为人大工作者,深受鼓舞、倍感振奋。下面,我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着力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的,也是在党的领导下巩固、发展、完善的,必然要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展现出更加蓬勃的生机活力。林武书记在讲话中对人大工作为什么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如何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作了深刻阐述,提出明确要求。人大要强化政治机关属性,把讲政治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始终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一要注重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必修课,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不断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二要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人大常委会党组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引导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顺利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人大一切工作要首先自觉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对标对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切实做到党的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二、着力加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建设,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大理论,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民主以及人类社会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我们要把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重要职责积极探索落实。一要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不断完善人大的会议制度、工作程序、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人大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审查批准计划、预算,决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等,都要通过调查研究,通过座谈、论证、咨询、听证等广泛征求和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作出科学决策。二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建好“一站一点一岗”民意表达平台,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工作机制,让代表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参与到常委会会议和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确保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切实把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三、着力加强工作机关建设,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一贯的、明确的要求。林武书记在讲话中,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展和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方面对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安排。我们要牢牢把握大局,切实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履职行权。一要用好立法权。突出重点领域,围绕停车管理、孝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旅游发展、学前教育等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坚持立法与执法并重,全面推动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按照“执法检查工作年”的要求,对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部分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体检”,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二要用好监督权。聚焦全市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民生事业中的短板弱项、法治吕梁建设中的薄弱环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进行正确、有效、依法监督。执法检查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提高质量、注重实效,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听取审议工作报告,要着眼实效,在会前调查研究上下足实功夫,在审议过程中有的放矢,提出真知灼见,在审议意见的落实上跟踪督办,认真进行满意度测评。要按照“每年至少一次专题询问”的要求,选准议题和对象,严肃开展专题询问,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三要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在关键时刻、关键问题上适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成为人民意志。四要用好人事任免权。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圆满实现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
四、着力加强代表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活力源泉。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就坚持和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一要健全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代表的制度,拓展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强化代表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支持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建好用好代表联络站点等履职平台,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就近到代表联络站点接待群众、听取意见。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探索建立代表履职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用制度保障代表更好发挥作用。二要完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机制,规范提出的事项,强化重点督办、对口督办、跟踪督办等工作举措,建立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联席会议制度,切实推动办理工作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努力实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三要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保障。要严格落实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足额保障代表的活动经费,经费标准偏低的地方要适当增加,同时要对代表履职所产生的交通费、误工补贴等予以应补尽补。
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的相继召开,为人大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和政治保证,方向、目标、要求已经明确,关键在于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工作者责无旁贷。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人大工作者提出的“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这五句话二十字的要求,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职、负其责,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进取精神,努力做好人大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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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指出,省委坚决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推动全省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奋力开创人大事业新局面,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 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交流研讨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峰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围绕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了交流发言,并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