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民主与法治·44期

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 刘 丹

近年来汾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大旗,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进行了不懈地探索和奋斗。

一、聚焦民生,全面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五年来,汾阳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全市医保、残疾人保障、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康养产业发展、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国道307线汾阳市过境改线工程建设情况等民生事项开展专题调研,听取相关部门专项汇报并形成调研报告,促进市政府民生事业发展,使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受理并交办来信来访事项50余件,全部办结完成,有效的促进社会公正、和谐。汾阳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职业教育发展、招生工作、教育扶贫、民办教育发展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视察调研,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并开展跟踪监督工作;在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整治活动中,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按照市委要求,全力出动排查安全隐患,圆满完成市委交办的工作任务;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专项调研,听取市政府专项工作汇报等方式持续跟进监督,确保完成任务,工作落到实处,为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职能作用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良法善治,护航美好生活

五年来,汾阳市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40余人次,坚持新任干部宪法宣誓制度,在全国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强化宪法意识;针对《刑事诉讼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吕梁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调研意见征集活动;坚持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认真审查备案文件,规范政府依法行政。汾阳市人大常委会着眼“平安汾阳”建设,持续三年对“雪亮工程”开展跟踪监督、实地查看、专题座谈,对开展“追影”“追逃”和合成作战给予高度评价;持续关注“智慧城管”建设情况,建议市政府尽快推动横向联网工程,实现社会资源共享。

三、认真履职,践行初心使命

五年来,汾阳市人大常委会认真按照《关于市乡两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定期组织代表小组活动,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实地指导,落实代表活动经费,大力推动代表向选民述职,切实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出台《关于交办代表建议、意见的通知》,形成市人大常委会大会交办、分管副市长领办、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常委会相关委室督办、办结满意度测评的机制,同时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发出督办函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五年共提出380多件意见建议,每年办结率都超过98%。出台了《关于推进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各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的指导意见》和《人大代表联络站接待人民群众工作制度》,对基层人大阵地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形成规范化运作体系。各代表联络站成立以来,共接待选民210余人次,提出建议意见38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