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理论

构建就业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

□ 秦怀志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作出重大部署,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2019年以来,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就业是最大的民生”的重要指示,按照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人人持证、技能社会”的工作部署和吕梁市委市政府关于“建档立卡、技能培训、持证上岗”的工作要求,立足吕梁实际,不断探索实践,经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全市技能就业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吕梁重点群体就业率和劳动者持证率,遥居全省最前列。当前,面对就业重点群体庞大、劳动就业岗位有限、培训就业资金紧缺的现实情况,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省政府提出的构建“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就业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的设想落到实处,使广大劳动者人人都能“学到一种职业技能,取得一本等级证书,拥有一个就业岗位,获得一份劳动报酬”,真正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的目标,是一个应当认真思考和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好的现实课题。

一、强化政府主导 统筹谋划技能就业工作

推进“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构建“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就业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是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基础上,人社部门作为劳动就业服务保障工作的职能机关,须主动挑起牵头重担,统筹谋划,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通力协作。

(一)建立资源信息平台

人社部门要摸清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登记失业劳动力等政府兜底解决的重点群体及就业困难人员的底数。据此,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工作部署,确定年度工作目标,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对劳动力参加培训、考核评价、发放证书和安置就业等,实行全过程、无遗漏的信息动态管理,为技能就业提供精准的信息支持。

(二)整合各类就业资源

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人社部门牵头整合各相关部门公共就业岗位和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资源与各类公共就业、公益岗位、就业培训及服务管理资金,统一制订公共就业岗位管控制度,统盘掌握、合理使用公共就业岗位,统筹解决技能就业难题,使有限的岗位和财力发挥最大的效能。

(三)选定就业服务机构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网上公开报名、实地考察考核、组织专家评审等办法,按照“合法正规,手续齐全,信誉度高,业务规模大,覆盖范围广,经营业绩好”的标准,在全市范围内选定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具体承接培训就业服务工作。

(四)强化重点群体保障

根据省政府要求,公共就业岗位要优先安排政府兜底解决的重点群体人员,力求使重点群体就业稳定时间不低于3年。对不能就业或就业后不能稳定3年的,保障其3年的最低生活。使重点群体就业优先得到保障和落实。

(五)抓好就业资金落实

按照《吕梁市就业服务补助标准》,根据年度任务、工作计划和《服务协议》,精准测算、及时足额拨付技能就业经费。用工单位要将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服务管理费等,按时足额拨付就业服务机构。为技能就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和动力支持。

二、创新运行模式 着力构建科学管理机制

创新就业服务运行模式,构建“技能培训+劳务派遣+就业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采取“政府主导、人社统筹、市场运行、机构运作、部门监管”的方式进行。

(一)寻求强强联合

就业服务机构围绕精准优质培训、及时实施评价、高效稳定就业、人人持证上岗、搞好跟踪服务的目标,主动寻求与最优最强职业院校、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的合作,采取一体化运行模式,实行一条龙就业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链条中的各职能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个性优势,聚最好资源,创最佳业绩。

(二)开发就业岗位

一是加强与人社及政府相关部门沟通,随时了解机关事业单位服务岗位和各类企业的就业岗位空缺情况;二是与发改、工信、工商、招商、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建立联系制度,随时掌握新兴企业和新建项目用工动态;三是深入用工单位,实地调查岗位技能需求。有针对性地培训和储备与用工单位需求相适应的劳动力资源。

(三)实现精准就业

一是按照《服务协议》做好重点群体的接收、服务和保障工作;二是采取按需定向的方式,制定专项招聘方案,在用工单位的监督、指导下招聘专门人才;三是根据用工单位的数质量要求,从人力资源数据库中筛选相应的专业人才,推荐给用工单位挑选;四是与市外、省外人社部门和就业服务机构对接,积极为外地用工单位输送技能人才。努力实现快速就业、高效就业、量身就业、稳定就业。

(四)搞好服务管理

一是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个人就业档案;二是按照用工单位考核结果,按时足额核定、核发劳动报酬;三是依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及时为符合条件人员申报、办理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手续;四是为流动就业人员办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五是依法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协助用工单位对派遣人员实施有效管理和跟踪服务,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打好劳务品牌

吕梁山护工是吕梁劳动力和吕梁劳务输出的品牌。要在巩固原有8个省市23座城市180家合作单位用工市场的同时,加强与龙头家政公司、大型医院等用工单位及国外劳务机构对接,逐步进军高端市场,把吕梁山护工这一全国知名劳务品牌真正做大做强。同时,要进一步挖掘、提升吕梁工匠等传统劳务品牌,使技能才人真正成为巩固脱贫成果、稳步迈向小康的重要力量。

三、抓好技能培训 努力提高劳动就业水平

积极探索和打造技能就业培训新模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推动就业水平整体提升。各种模式培训及培训结果的考核评价、发放证书、申请补贴等,均纳入就业服务机构统一承接,真正实现“一体化”运营、“一体化”管理。

(一)菜单式培训

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定期发布职业工种目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职业培训机构目录,发布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高级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优质职业工种目录;就业服务机构发布岗位用工需求信息;培训机构发布承担培训职业工种开班、报名信息。培训对象根据公布的内容自主选择培训。

(二)订单式培训

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年度目标任务,与相关行业部门签订培训订单。各行业部门围绕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制订具体的培训方案,提交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并报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后具体组织实施。

(三)实名制培训

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补贴性技能培训,全部实行实名制管理。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属企业制定职业技能培训方案并抄送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后向对应人社部门报告,纳入培训实名制系统管理,由企业组织实施。

(四)下乡式培训

在全市高、中职业学校抽调专业教师送教下乡,把培训班办到乡镇、街道、农村,借助基层党校、农民夜校等教学场地,利用农闲季节和晚上时间组织培训,将职业技术送到群众身边。

(五)互联网培训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线上理论培训电子券制度,走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之路。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根据省职业技能培训线上培训“512工程”,鼓励培训对象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

四、落实持证上岗 促进劳动用工规范管理

“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人人持证”是提前,“技能社会”是目标。只有做到“人人持证”,才能实现“技能社会”。所以,“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关键是在“证”字上下功夫、做文章。

(一)职业技能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接就业服务机构报送的经过职业技能培训人员等级鉴定申请后,要及时按规定程序、技能标准和工种要求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认定,为劳动者择业选岗和用工单位招录员工提供依据。

(二)等级证书核发

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合格的,由培训机构发放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评价认定的,由鉴定机构核发相应的技能等级证书。用工单位、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按照就业服务机构的通知和安排,积极组织培训对象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认定。

(三)用工单位申报

按照“人人持证”要求,各用工单位对在职职工进行全员摸底调查,对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统一向对应的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合格并经过技能评价认定后,核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职能部门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深入一线对用工单位包括持证上岗在内的用工行为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证上岗特别是专业性、技能性较强的岗位无证上岗或技能证书与岗位工种不匹配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作者单位:吕梁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