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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

□ 本报评论员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向路径、作出战略部署。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捍卫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坚决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与基本内容,民主法治既是推动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和任务,又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的有力制度保障。事实证明,只有高扬人民民主光辉旗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才能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凝聚起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全过程人民民主凝聚人心,良法善治护航美好生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中华大地展示出勃勃生机和强大生命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我市发展进步的每一次突破,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每一次提升,始终离不开民主法治这一坚固的基石。而今,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更要毫不动摇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实施依法治市战略,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吕梁建设,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支持和保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推进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进一步建好、管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使之真正成为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为着力保持吕梁社会和谐稳定,凝聚起最广泛、最强大的力量,注入最持久、最深厚的动力。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必须全面发展协商民主。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要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深化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改革和建设,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强化共同奋斗的政治引领,凝聚共同奋斗、共襄伟业的智慧和力量。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必须深化法治吕梁建设。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持续推动法治吕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幸福吕梁奠定坚实根基、提供有力支撑。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广泛汇聚团结奋斗的正能量。新征程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全面推进法治吕梁建设,我们就一定能够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充分发挥吕梁儿女创造伟力,在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谱写新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