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经济专刊

□ 汪代华

住宅电梯“老龄化”安全隐患应全面排除

近年来,住宅电梯“老龄化”现象日渐突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断显现。为集中治理老旧住宅电梯安全隐患,浙江省绍兴市全面启动了2023年市级民生实事“开展全市1056台使用时间超过15年老旧小区住宅电梯风险评估”项目,确保项目高质高效落地。(6月7日《中国消费者报》)

应该看到,随着高层住宅的普及,电梯安全成了人们逃不开的话题。近年来,各种电梯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电梯惊魂”屡屡发生,“电梯关人” “电梯吃人”事件频发,给人们的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众所周知,电梯是高层住宅必备的交通工具,质量必须有绝对的安全保证。在质量监控上也非常严格,出现安全事故是小概率事件,可是一旦出事,往往都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人员伤亡。所以电梯安全隐患,千万不可小觑。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丝毫麻痹不得。

老旧电梯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电梯一般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井道、机械(传送带、轿厢等)和电气,其中最易损耗的是电气部分,因为电子元器件易劳损且都有生命周期限制。有学者分析研究了219台老旧电梯的安全评估结果,建议维修改造的电梯占总数的78.08%,建议报废的电梯占总数的2.28%,仅有不到总数1/5的老旧电梯不存在安全问题。可见,老旧电梯安全问题较为突出。而老旧电梯安全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零部件磨损、老化严重,可替换性差。第二,技术落后,可能不符合当前电梯标准或技术要求,且能耗较大。第三,安全保障措施少,安全性低。

治理老旧住宅电梯“老龄化”,安全隐患应及时排除。《特种设备安全法》第48条第二款的规定,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电梯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按照相关规定,原则上,十年以上的电梯都进入安全风险评估期,并依据评估结果对电梯采取修理、更换、改造、报废等措施。有关部门应对老旧住宅电梯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判断老旧电梯整体的协调性、安全性是否存在问题,需要依赖安全风险评估,对于保障老旧电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老龄化”住宅电梯该报废的报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大于天。当电梯作为建筑物附属物时,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就是电梯的使用年限。日本将电梯视为建筑物的附属物,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政府相关部门每年都要对电梯检测1次,电梯使用单位至少每15日要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则应当对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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