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全国交通安全日特刊

骑行安全 从“头”开始

□ 本报记者 白凯冰

图为交警为骑乘人员整理头盔。 刘亮亮 摄

中午12点左右,离石一中的学子们从校园内络绎不绝地走出,他们或是骑行电车,或是结伴而行,或是等待公交,纷纷朝着建设街的四面八方散去。由于离石一中坐落在市区的核心地带,周边还有幼儿园和小学,因此,每当上学和放学时段,交通秩序的维护和学生的安全都需要大量的交警来保驾护航。

电动自行车已成为部分中学生上下学的首选交通工具。在过去,我们常常目睹一些“追风少年”在车水马龙、人来人往的街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穿梭其中,让人为他们捏一把冷汗。

自《吕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在我市颁布实施以来,交管部门与学校联手,利用学生喜爱的视频资料,寓教于乐地宣传了交通规则的重要性,如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以及行人应走人行道、横过马路需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尤其是教育学生,年满12周岁方可骑行自行车,年满16周岁方可骑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且必须佩戴头盔,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通过这些方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理解了安全骑行和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掌握了识别交通盲区、避免危险、远离隐患以保障安全等交通安全知识。

一位戴着头盔的学生,正准备骑车回家,他解释道:“由于学校和家之间距离较远,步行或骑自行车速度太慢,中午的休息时间因此显得尤为宝贵。”他继续说道,“现在,大家都养成了骑行时戴头盔的好习惯,对交通规则的遵守程度也在持续提升,文明骑行蔚然成风。”

在我市实施电动自行车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问题上,一名交警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强烈赞同。他认为,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增强学生在骑行电动车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进一步提高了市民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