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民主与法治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进高质量发展

□ 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尹永平

岚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更好助力岚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为全面推动岚县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必修课和基本功,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以高政治站位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正确监督。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围绕巩固衔接、营商环境、国有资产管理、城区道路改造、农业特优产业、民生实事等一系列课题进行监督,不断提升人大监督工作质效。

强化自身法治意识,组织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开展宪法宣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工作,不断提高宪法实施和监督水平,维护了宪法的权威和国家法治统一。

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专项视察、专题询问等有效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展了对部门工作评议和被任命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实现了由工作监督向被任命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拓展、由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坚持和完善“双联系”制度。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制度,加强同驻县省市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代表履职活动,不断拓展“双联系”的广度和深度。

强化代表建议办理质效。落实主任会议成员牵头、人事工委协调、对口机构跟踪、人大代表参与的建议督办机制,认真组织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办理情况公开,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充分发挥基层人大代表联络站点的“民意收集站”作用。拓展“领导干部+人大代表+联络站+社区治理”模式,实现了四级人大代表进站接待群众常态化。

以党的建设统领“四个机关”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执行党的领导各项制度,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委会党组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

以清廉机关建设引深“四个机关”建设。常委会党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理论武装,持续加强法纪教育,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岚县人大常委会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县市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创新思路、健全机制、增强实效,以实际行动,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县域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