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一站”消解群众忧

——看文水县“三抓”“三变”走出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化解新路子

□ 本报记者 刘少伟

去年以来,文水县深入抓好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从实际入手,针对道路纠纷事故多发频发现状,以“三抓”促“三变”工作思路解问题,积极强化部门协作、打通信息壁垒、优化资源利用,真正实现了人民群众“一站解纷”“一键理赔”的美好愿望。

抓强平台建设 主打“联动作战”

文水县以道路交通事故“一个中心受理、多元调解跟进、一键理赔兜底、线上线下同步”为目标,高标准打造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任主任,公安局、法院、司法局、交警大队、银保监组、县医院为成员单位的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变“单打独斗”为“联动作战”,构建起指挥有力、运转有序、处置高效的工作机构。

在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原有办公场所改造新建“一站式”服务中心,统筹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单位签署运行共建协议,由交警大队快处中心、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公司、道路交通法庭入驻,实现了交通事故处理相关业务部门的无缝衔接。集约人民调解、事故处理、保险理赔、司法审判等部门要素,推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实体化运行,“一站式”办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调解、立案、审理等事宜,让群众进入中心这“一扇门”,就能办理事故认定、矛盾调解、案件受理、案件审判、保险理赔等多项业务,畅通了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矛盾纠纷的渠道。

抓好流程优化 强化“主动作为”

“感谢大家的帮助,让我这么快拿到了赔偿金。”近日,在文水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文水法院道路交通法庭联合下,成功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张某感激地向调解人员表达自己的谢意。此前,发生交通事故后,因为双方对赔偿金额有分歧,事故迟迟不能得到解决。在调解委员会和法院的介入下,调解员采用“一对一”的方法进行调解,经过多次“面对面”释法,“背靠背”调解,双方逐渐消除了分歧,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根据交通事故纠纷特点,文水县一站式服务中心创新工作方法和办案模式,打造流水作业式调解线,变“被动应付”为“主动作为”,真正实现窗口从“只受理不办理”向“受办一体”转变。接警后,快处中心值班民警快速出警,根据繁简分流的原则,经现场核查符合快赔快处条件的交通事故,拍照取证后当日办理。对不符合快处案件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意愿移送交调委,按照“一般案件简单办、复杂案件重点办、重大案件共同办、重大复杂不可调处案件协助办”工作模式,第一时间着手调解,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工作。对比较复杂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组织入驻中心的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案情,研讨调解方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对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纠纷,进入诉讼渠道,由法院道路交通事故法庭依法审理,快速裁判,督促落实。

“一站式”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全县未发生一起因为交通事故矛盾纠纷信访案件,最大限度维护了社会稳定;全县交通事故类诉讼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最大程度地节约了司法资源;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20余万元,实现用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最少精力解决矛盾纠纷,最大程度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抓实保障激励 实现“长效长治”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决定服务中心只有制定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用足用好用活政策资源,将“临时措施”变为“长效长治”,才能充分发挥保障激励作用,激发各入驻部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围绕这一目标,文水县强化制度保障,制定《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流程》《文水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流程操作细则》《文水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车损操作细则》《道路交通事故诉前鉴定节点管理细则》四项规则,有效促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诉讼、理赔等一体化处理,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长效机制。进一步强化队伍保障,在交警大队抽调经验丰富的2名交警负责事故快处,在道交法庭组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2+1+2”工作团队,集中处理道交纠纷的审判工作,在全县遴选3名优秀调解员负责调解矛盾纠纷,实现纠纷一站式解决。不断优化职业保障,印发《文水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案件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大力提升个案补贴标准,并抽拨案件经费用于调解奖励,共发放补贴9.83万元,以“多劳多得”激励调解员担当作为。开展专家授课、案例评析、岗位练兵等活动30余次,多渠道提升调解员能力素养,以赋能提质助力调解员创新实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