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一封函件背后的“诉前调解”表达

□ 本报记者 李亚芝

2月8日,吕梁市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保卫处的函件,商请为其现役军人安某的家属化解因供暖问题产生的邻里纠纷。

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为安某父亲安某某办理援助手续,并指派山西晋凯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建平为其代理。据安某某反映,安某某与胡某某系多年邻居,政府为加强集中供热管理,通过集中供热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同步设计和铺设集中供热管网,为安某某和胡某某留有集中供热共用接口。2023年供热期间,胡某某私自将通往安某某家的供热管道切断,导致安某某在寒冷的天气中无法取得供暖,家中租户全部退租,维持生计的收入全部丧失,安某某多次向主管部门反映均未果。因家中得不到供暖,安某某家中上水水龙头冻裂,无奈之下,安某某将安装于家中的上水阀门关闭,导致三家邻居无法取得供水,严重影响相邻居民正常生活用水,从而引发更大矛盾。

援助律师接收援助函件后,按照安某某的材料与吕梁市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对接,并于2024年2月26日前往吕梁市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援助律师及调解委员会进一步了解了事实真相,安某某反映的事实并非邻居胡某某私自切断供热管网,而是将通往安某某家的供热管道切断。此纠纷明显属于邻里侵权纠纷。因此反映事项属邻里侵权纠纷,吕梁市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表示该反映事项与其无关。至此,双方调解无果,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后援助律师通过与安某某沟通得知,其与胡某某在安装地下供热管道时,因故已另行安装供热预备管道。至此,调解工作又现一丝生机。

援助律师建议安某某通过另一渠道来反映问题,以达到彻底解决供热问题,即安某某以另行单独安装供热管道为由,请求吕梁市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着以公益事业为出发点的精神,另行于总管道为安某某开凿供热接口。安某某采纳了援助律师建议,通过法律援助律师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多次释法协调、反映沟通,吕梁市供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供热总管上为其单独开凿供热接口。

2024年4月1日,离石区莲花街道办、莲花街道城内社区委员会、莲花街道办派出所、吕梁市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援助律师共同成立工作组,与管道安装人员前往安某某家进行安装,但因供热管道内积水无法开展工作而终止。4月9日,工作组再次组织人员进行安装,并于当日顺利在供热总管为安某某单独开凿供热接口并接入供热预备管道。同日安某某自觉更换其冻裂水龙头,并打开上水阀门,邻居家顺利获得水源,生活步入正常,相邻矛盾得以圆满化解。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本次调解通过多部门协调合作,依法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消除了现役军人后顾之忧。援助律师积极作为,运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涉军纠纷,忠诚践行了为民服务理念,做实了法律援助诉前调解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