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怎么统筹?

——谈谈做好古旧村落保护与利用①

□ 冯海砚

今年,全市深入学习践行“千万工程”经验,以“乡村旅游”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通过实施规划先行、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绿色审批、实地督导等多项举措,全面推进10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着力保护传统村落,由点及面、示范引领,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的吕梁样板。

毋容置疑,古旧村落的保护和利用脱离不了乡村振兴这个大背景。也就是说,我们要抓住乡村振兴大形势下的一切有利政策和机遇,统筹好保护、利用和传承的关系,更好激活古旧村落的内在价值,构建美丽和谐的古旧村落生态系统。

那么该怎么统筹?首先需要协调好古旧村落周边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关系,确保在承受能力范围内合理利用。吕梁的大多数古旧村落多多少少出现了残缺断垣等问题,需要及时抢修修缮。这就要求我们在修缮的过程中,依托古旧村落自身的地域文化、传统技艺、民风民俗等文化资源,适度开发文创、旅游等,能够确保古旧村落的生态价值和经济文化价值共同实现。孝义、汾阳等平川一带的一些古旧村落注重生态保护,采取保护性开发的策略,同时依托当地的一些民风民俗、手工技艺等地域文化,打造文旅产业,实现了生态、文化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再者需要依据不同地区古旧村落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灵活确定发展思路。我市古村落数量不少,破坏程度和地方保护的重视程度也不同,现在出现的情况是,一些“空心化”较为突出的古旧村落,政府主导开发或合理引入社会资本的做法比较明显。一些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常住人口较多的村落,一般情况是采用农民自愿参与或者引进企业进行开发利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一过程中,不管采取哪种方式,都必须建立在统一规划和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之上,实现古旧村落长期可持续发展。

我市全面推进的10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大多数为古旧村落,而且这些古旧村落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在做好古旧村落开发和利用的过程中,要努力找到每个村落的独特定位,统筹做好人文环境与民风民俗等之间的相融相促,真正让古旧村落“活”起来、“美”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