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理论

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谱写依法统计新篇章

□ 庞晋

2024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是统计事业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又一个重要里程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对统计工作做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此次《统计法》修改,将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形成法律制度,旗帜鲜明地将 “统计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写入《统计法》,确保党领导下的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充分认识新修改《统计法》的重要意义

此次《统计法》修改,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原则,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权限、程序和责任,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完善,必将有力保障统计事业在法治轨道上规范高效运行。

新修改的《统计法》在相关条目新增一款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机制,明确统计信息的共享范围、标准和程序”作出规定;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保密范围扩大至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在多个条款对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优化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提出要求,有利于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更加有效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统计服务。

新修改的《统计法》强化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新修改《统计法》聚焦统计法定职权履行不受侵犯,一是将领导干部不得干预统计工作的禁止性行为由“三个不得”增至“四个不得”。二是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增加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责任制的规定。三是强化纪法衔接,进一步加大对领导干部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

一要加强新《统计法》全面学习。将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的部署要求结合起来,通过队务会和支部学习、主题党日学习、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习等方式原原本本学习,不断加强依法统计观念,切实增强遵守、执行统计法的自觉性,坚决筑牢正确政绩观。二要加强新《统计法》宣传解读。全面强化崇法唯实的思想认识,结合“统计开放日”“12.4、12.8”重要时间节点和业务暨法治培训会组织开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和调查对象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厚植全社会统计法治意识。三要加强新《统计法》贯彻落实。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让干部职工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尤其是新修改《统计法》的重点内容,不断提高依法统计业务水平;要加大统计监督力度,深入开展“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它监督贯通协同,汇聚监督合力。

(作者单位:国家统计局柳林调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