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今年以来,石楼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全面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检察官通过审查讯问笔录、搜查笔录、扣押清单、视听资料等证据,结合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对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排除非法证据。该院定期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侦查活动监督提出具体要求,让每一位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做到敢监督、善监督。还以检察官业绩考评为指引,督促和鼓励检察官主动开展监督,全力提升监督素能,形成主动监督新常态。并突出监督重点,坚持“每案必监督”原则,检察官办案时对照侦查活动监督事项,重点围绕非法证据、强制措施羁押期限、办案期限等事项进行监督,注重发挥纠正违法通知书作用,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口头纠正、书面纠正等方式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工作,全面提升监督新成效。
石楼县检察院还充分发挥侦协办作用,定期与办案民警沟通交流,逐案查阅案卷、查看办案台账、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结合以往侦查活动监督的经验和结果,充分发挥侦协办在重大刑事政策落实、重大专项工作推进中的协同作用,确保公安机关的采纳率、认同率,切实提升监督质效。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深化办案合力、监督合力、协作合力,推动检察监督办案与公安侦查质效同步提升,形成法律监督与协作配合的良性互动,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石楼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怀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