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广告

吕梁:

多部门联合出台机制 规范防雷安全监管工作

7月16日,吕梁市气象局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六部门,共同印发《吕梁市防雷安全监管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该《机制》旨在贯彻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雷电灾害防御组织管理,畅通部门间防雷安全监管信息共享,有效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损失,为持续优化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机制》明确了三项核心协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 由市气象局作为召集单位,其他负有防雷安全监管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推进全市雷电灾害防御与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信息共享制度, 各部门需互相通报、共享主管行业内的重要信息,包括气象预报预警接收、防雷安全监管动态、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及竣工验收情况等。交流合作制度, 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与气象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和执法活动,共同做好主管行业的雷电灾害防御工作;气象部门则为各行业提供雷电灾害防御的技术支持。同时,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在执法人员培训、法律法规宣传等方面相互支持协作,共同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该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吕梁市防雷安全监管工作迈入部门协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新阶段,将有力提升全市应对雷电灾害风险的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