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广告

关于解除刘宇波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告

刘宇波,男,身份证号码:142332********2810,因你2025年6月16日-2025年7月21日连续无故旷工26天以上,至今未上班且联系不到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及《吕梁东义集团煤气化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第8条规定,公司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相关解除文件于2025年7月21日邮寄到山西省中阳县宁乡镇南岔五排3号,联系电话:15603587497,本人拒收,现予以公告。

公告后30日内及时与公司人力资源部501联系,并领取相关解除文件,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至此你个人产生的一切业务活动与本企业没有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你自己承担。

特此公告!

吕梁东义集困煤气化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