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从“个人出一点”看自我保障

——辩证地看中阳县“千万养怡助老”项目③

□ 冯海砚

中阳县“千万养怡助老”项目结合实际制定了老百姓能接受的收费标准,一般情况是社区午餐不高于4元、晚餐不高于2元,农村午餐不高于2元、晚餐不高于1元。也就是除了政府和村集体补助外,倡导老人们自费享受服务。老年人或其子女可将自种农产品按市价折抵应交费用,一方面助农增收减支,另一方面让老人觉得这样的服务有保障。

“个人出一点”首先体现的是养老责任的合理分担。在传统观念中,养老往往被视为家庭或政府的单一责任,个人更多处于被动接受的位置。然而,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这种观念已难以适应现实需求。农村居民通过个人储蓄、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劳动积累等多种形式参与养老保障,实际上是在构建一种“责任共担”的新型养老伦理。这种责任分担具有多重积极意义:从个体角度看,它培养了农村居民的养老规划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从家庭层面看,它减轻了子女的经济负担,有助于维系代际关系的和谐;从社会整体看,它缓解了公共财政压力,使有限的养老资源能够更精准地投向最需要的人群。

再者,“个人出一点”为农村养老工作提供了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农村养老面临的最大瓶颈之一就是资金短缺,单纯依赖财政投入既不现实也不可持续。通过引导农村居民合理投入个人资源,可以形成政府、集体、社会和个人多方参与的多元筹资格局。这种资金保障机制的优势在于其灵活性和适应性——个人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适合的参与方式和投入额度,既可以是每月几十元的养老保险缴费,也可以是参与村级养老合作社的资金入股,还可以是通过劳动积累获得的“时间银行”服务储蓄。

“个人出一点”还能够激发农村社区的内生动力,促进养老服务的精准供给。当农村居民作为养老服务的参与者和贡献者而非单纯接受者时,他们对养老服务的需求表达会更加主动,对服务质量的监督会更加严格,对服务内容的创新会更加积极。这种参与式养老模式能够有效打破传统养老服务的“供需错位”困境,实现从“政府端菜”到“老人点菜”的转变。从中阳县的实践过程中看,“个人出一点”在农村养老工作中已经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但其潜力还远未被充分挖掘。要进一步发挥这一理念的作用,需要构建更加完善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支持体系。政府应当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设计,为个人参与养老提供多样化、低风险的渠道。要建立健全个人投入的激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养老储备的个人给予适当的政策优惠或服务优先权,形成正向引导。

“个人出一点”理念的深入实践,正在重塑我国农村养老的基本格局。农村居民从被动的养老保障接受者转变为积极的养老事业参与者,他们的主体性和创造性得到了充分尊重和发挥。这种转变不仅提升了养老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更重要的是重建了农村社会的互助精神和责任伦理,为应对老龄化挑战提供了文化层面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