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民主与法治

“小切口”立法破题 助推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

□ 白永华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7月莅晋考察时,寄予山西“努力在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上迈出新步伐”的殷切期望。省委书记唐登杰同志在《求是》发表的署名文章中指出,要“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这为全省上下指明了前进方向。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吕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以“小切口”立法服务转型大局的有效路径,为资源型地区用法治方式破解“兴于煤、困于煤”的困境,提供了有益的基层实践。

精准立法,以“小切口”服务“大战略”。转型发展千头万绪,立法资源有限宝贵,如何破题?市人大常委会深刻认识到,地方立法的价值在于将宏观、宏大的转型战略,转化为微观、具体、可操作的制度供给,坚持不求其大、但求其准,不尚其全、但贵其专的立法理念。

以扬尘污染防治为例,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相关条例时,没有停留于原则性规定,而是创设关键条款,强制要求全市煤矿、洗煤厂等企业采用防尘采选设备,建设全封闭储煤场,安装高效喷淋降尘系统,为上位法的环保要求装上了“地方牙齿”。在审议过程中,有观点认为,强制要求企业投入大量资金更新设备、建设封闭仓储,增加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市人大常委会经过反复调研论证,认为这种必要的投入是资源型城市告别粗放发展、拥抱先进产能必须跨越的门槛。立法的作用,正是要划定不容逾越的环保底线,用法治的刚性倒逼传统产业绿色升级。

特色立法,在“有所为”中培育新动能。唐登杰书记在文章中强调,多元发展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吕梁的立法实践,正是对这一原则的生动诠释。“有所为”,就是通过立法将本地的比较优势固化为发展胜势。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以汾酒为代表的清香型白酒是吕梁着力培育的接续产业。为保护其独特品质与发展空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将《吕梁市清香型白酒核心产区生产环境和历史文化保护条例》列入立法计划,为核心产区划定“保护红线”。这部法规不仅要协调经济与生态的关系,更要平衡传统技艺的“不变”与产业发展的“变”。立法实践表明,特色立法保护的不仅仅是一个产业,更是一个地方的生态密码和文化基因,是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有根、有魂、有核心竞争力的绿色引擎。

为民立法,于“刚性底线”中彰显“治理温度”。转型发展,最终是为了人民。吕梁的立法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力求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在禁牧休牧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思路并非简单地一禁了之,而是探索出一套 “刚性底线、弹性空间、赋能机制”的综合治理模式。科学评估后,条例聚焦山区农民传统的散养习惯与生态保护的硬性要求之间的矛盾,考虑羊对林草植被的破坏性远大于牛的现状,规定“全域禁羊”而非“全域禁牧”,牢牢守住生态底线。同时,设置“例外条款”,为吕梁黑山羊、中阳柏籽羊等地理标志产品留下空间,并明确规定政府应当通过资金和技术投入,扶持农户转向“舍饲养殖”。在这“一禁一放”“一堵一疏”之间,立法成为引导行为、塑造未来的治理工具,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

机制创新,以“四位一体”格局保障立法质效。高质量的立法,离不开高效的工作机制。吕梁市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严格执行立法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创新“双组长”起草机制、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程序,有效防范部门利益法治化倾向;依托政府的行政资源、管理经验和执行能力优势,保障法规的科学性与可行性;设立19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构建立体化民意汇聚网络,使立法过程成为凝聚社会共识、集聚转型合力的过程。这套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从程序到内容、从制定到实施,全过程保障了立法质量。

实践证明,“小切口”立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治理创新,为资源型城市落实“坚定有序推进转型发展”要求提供了有效路径。这一实践表明,只要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关于转型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能源革命、产业升级、生态保护、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做到“转型发展推进到哪里,立法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始终坚持“小切口”立法方法,以精准条款破解发展难题,就能将法治优势持续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省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蹚新路、作示范,有效发挥地方立法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作者单位:吕梁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