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要闻·广告

关于维护吕梁火车站及周边公共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吕梁火车站及周边公共秩序,规范车辆有序停放,确保公交车辆、出租车辆和社会车辆有序通行,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环境,充分展现吕梁文明城市新形象,现就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火车站广场及周边,特别是火车站进出站区域、停车场区域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喊站拉客,违者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责任。对出租车违规营运和社会车辆非法营运行为,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处罚。

二、火车站广场停车场功能划分:

A区停车场(火车站南电动步梯下方):规划为车顶装有TAXI标志灯具的出租车专用停车场。此类车必须在指定区域落客,在专用通道内依序排队载客,不得拼客、拒载。该区域停车不收费。

B区停车场(火车站北电动步梯下方):规划为社会车辆停车、候客区和网约车(不含车顶装有TAXI标志灯具的出租车)落客区。上述车辆在专用落客通道内必须即停即走,不得滞留载客。该区域网约车不得停车、候客,半小时内停车免费。

C区停车场(火车站西安路东、广场南侧):规划为社会车辆以及网约车(包括通过网约接单的车顶装有TAXI 标志灯具的出租车)停车、候客区。该区域半小时内停车免费。

D区停车场(火车站西安路东、广场北侧):规划为社会车辆停车、候客区。该区域半小时内停车免费。

火车站原A区停车场公交站,迁至火车站站前广场台阶下方、西安路西侧,进一步方便市民乘车。

三、进出火车站区域的所有车辆必须按指定区域停靠,站前西安路全段禁止车辆停靠(公交车除外),交警违停抓拍系统全面启用,违者将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吕梁市公安局

吕梁市城市管理局

吕梁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