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范海生
2025年工作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融入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吕梁实践,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大局服务的主动性更强、为人民司法的自觉性更高、为法治担当的使命感更坚定,各项检察工作稳中有进、持续向好。
一、扛牢检察职责,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72人、提起公诉3312人,同比分别下降31.1%、14.5%,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起诉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154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坚持“是黑恶一个不漏、不是黑恶一个不凑”,起诉涉恶犯罪10件52人。维护网络空间法治秩序,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388人。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监检衔接,起诉职务犯罪115人;强化检察侦查,直接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玩忽职守职务犯罪3人。
自觉融入发展大局。紧扣市委决策部署,以检察之力服务保障建设美丽幸福吕梁。护航安全发展,既抓末端、治已病,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犯罪37人,又抓前端、治未病,专题向市政府报告涉安全生产犯罪形势,结合办案制发5件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监管堵塞漏洞、建章立制。护航绿色发展,深化“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督促整改+生态赔偿”四位一体办案模式,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4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4件,促进生态环境实现高水平保护。护航历史文脉,部署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相关领域案件44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制定并落实13项安商惠企检察举措。聚焦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73人,努力以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聚焦以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选择性执法等问题,针对性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件,监督立案2件3人、撤案18件18人,清理涉企刑事“挂案”31件,努力以法治思维增强市场信心。
协同推进社会治理。通过窗口前移、力量下沉、服务延伸,推动12309检察服务入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犯罪依法不捕615人、不诉808人,81.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息诉率93.1%。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5件,其中防治入学诈骗、规范血液采集2件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彰显检察作为,全心全意守护民生民利
织密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幸福网”。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果,持之以恒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围绕行得顺畅,积极适用《吕梁市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2件,以“小切口”精准监督助推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围绕吃得放心,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13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既追究违法者刑事责任,又让其承担惩罚性赔偿后果。围绕医有保障,起诉骗取、挪用医保基金犯罪29人,追赃挽损326万余元,结合办案与医保部门建立协同共治长效机制,有力斩断伸向医保基金的“黑手”。
交出回应群众法治诉求“必答卷”。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参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1513件来信、来电、来访均做到七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实体答复。全面落实院领导带头接访、带案下访制度,47件疑难复杂、重复信访案件全部息诉罢访,努力将矛盾纠纷止步于基层、化解于诉前。畅通国家司法救助途径,为115名因案致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03万余元,确保帮到难处、救在实处。
绘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心圆”。坚持“零容忍”打击,起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141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13人,同比分别下降18%、19.2%。坚持“零缺位”预防,会同教育、民政等部门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一批适龄失学青少年被成功劝返。坚持“零懈怠”挽救,依法附条件不起诉34人,封存犯罪记录145份,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去标签化”,顺利复学、就业、回归社会。坚持“零距离”保护,深化法治副校长履职实效,综合运用模拟法庭、情景剧等形式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覆盖全市师生8000余人次,“沐春”未成年人检察品牌效应得到持续释放。
打好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主动仗”。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5人,支持76名农民工提起讨薪维权民事诉讼,追索欠薪118万余元。离石区检察院深入快递网点、外卖站点开展现场调查,针对违法用工、超时加班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企业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切实维护新业态就业群体合法权益,该案入选最高检办案指引。加强妇女权益保障,严惩侵犯妇女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犯罪64人。“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部分用人单位忽视妇女职工合法权益,方山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督促为260余名女职工补缴工伤保险,以法治之力守护“半边天”。
三、强化检察监督,有力有为捍卫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全面强化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监督,努力维护执法司法公正。紧盯有案不立、应撤不撤、压案不查等问题,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7件、撤案111件,纠正漏捕、漏诉121人,督促清理“挂案”110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014件、采纳率98.7%,以有力配合、更实监督促进侦查质效提升。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22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65件,以凝聚共识、增强合力促进审判质效提升。健全“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57件,纠正脱管、漏管182人,对9个看守所、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开展巡回检察,以严格把关、程序公正守好刑罚执行“最后一公里”。
加强民事检察实质性、深层次监督。坚持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既尊重审判权威,对正确的裁判做好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息诉罢访49件;又维护司法公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4件、再审检察建议20件,对审判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119件、采纳率98.3%。针对农村集体征地补偿纠纷“外嫁女”权益保护、民间借贷案件利息计算标准存在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市检察院加大类案监督力度,促推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坚持监督与支持相结合,部署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76件,涉案金额3035万余元,推动胜诉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加强行政检察接续性、跟进式监督。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既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着力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监督意见82件、采纳率98.6%,推动“有形监督”向“有效监督”跨越。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履职中发现行政行为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提出监督意见17件、采纳率94.1%,有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对应受到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提出检察意见438人,防止“不刑不罚”。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精准化、规范性监督。坚持“数量”与“质效”相统一,在保持办案规模的基础上,转向更加注重质量、更加注重效益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立案498件,其中23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评为高质效。坚持“督促”与“协同”相结合,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作为优先目标,制发315件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诉前整改率98.4%,推动行政执法、社会支持与公益诉讼检察良性互动。
四、夯实检察根基,凝心聚力锻造过硬队伍
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报告111次,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完善党组例会、议事计划、工作督办等机制,常态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两级检察院政治轮训,不断在学思践悟中增强政治定力、在融会贯通中提升政治能力。通过“政治体检”补短板、强本领,既主动接受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联动政治督察,制定123项措施扎实整改、一体落实;又坚持自我革命精神,将政治透视与专业审视有机结合,对6个基层检察院开展政治督察,促进上下联动、全面提升。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闭环发力,以作风攻坚倒逼办案质效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一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有机融合。坚决贯彻最高检“一取消三不再”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办案质效分析、流程实时监控、案件检查评查,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案件、质量管理,推动整体监督质效良性发展。坚持“管人”与“管案”相结合,强化“谁办案、谁负责”的责任意识,调整优化《检察官业绩考核实施办法》,将案件质量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有效挂钩。
持续强化履职能力提升。抓好“研训一体、实战练兵”的检察实务研究,积极培树身边“专家型人才”,5人次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质效分析领域获评全国、全省业务“标兵”“能手”称号,2人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人”,7人入选省级以上检察人才库,8个集体和个人获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双先”表彰,5项研究成果获省级以上奖项,10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四大检察”实现荣誉奖项全覆盖。发挥数字检察对法律监督的倍增效应,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线索、开展监督926件,推动实现“办一案、牵一串、治一片”的效果。
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高质效办结人大代表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办理情况,切实将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务实举措。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积极加以改进。加强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的履职制约配合,以同堂培训、联席会议、机制共建等形式,进一步促进良性互动、凝聚法治合力。持续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218件次,主动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000余件,切实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对标对表《中共吕梁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更加注重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更加注重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加注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吕梁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是坚持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权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教育,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提升政治素养、筑牢思想根基。
二是坚持以更强自觉服务全市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捍卫政治安全摆在首位,依法惩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服务更高水平平安吕梁建设。自觉融入全市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防风险各项工作,以更实举措展现检察担当。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聚焦标本兼治、更重治本,以高质量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和现代化。
三是坚持以更优举措做实司法为民。综合履行检察职能,加强食药、社保、医疗、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抓实司法救助、检察听证、支持起诉等工作,强化对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劳动者等群体的权益保障,努力推出更多便民利民举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协同发力。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服务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涉农检察工作,更好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四是坚持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持续深化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全面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法律监督,着力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生效裁判监督,健全上下联动抗诉机制,规范再审检察建议办理,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围绕执行活动监督,持续深化对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活动的全过程监督。围绕加强公益诉讼检察,以可诉性持续提升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有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围绕加强检察侦查工作,依法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五是坚持以更严要求锻造检察铁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树立正的风气。健全检察环节公正司法体制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廉洁行使。发挥检察管理正向推动作用,细化完善“三个管理”具体举措,努力以管理机制创新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效能。积极开展智能化建设应用试点工作,推动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加强领军型、复合型人才培养,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与时俱进提高服务现代化建设本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