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市委宣传部主管 吕梁日报社主办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校外培训机构出台了“国字头”对规范要求——
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
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
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