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综 合

汾阳食药监局严格落实 生产企业“十必须”要求

本报讯(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刘娇娇)近期,汾阳市食药监局不断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监督检查,落实监督检查信息公示制度,将省局统一印制的宣传海报按照一企一套分别发放至生产企业,要求企业与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栏并列张贴在企业显著位置,严格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山西省食药监局提出食品生产企业“十必须”要求。

信息公示包括企业信息:企业名称、食品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组织机构、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安全承诺等信息;监管信息:包括日常监管机构、监管人员、风险分级、检查频次、检查结果等信息。“十必须”要求包括: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食品安全负责,依法依规从事生产,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培训考核;发现有不安全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定期检查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十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