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福建省宁德籍的市民陈先生为了一个证明很是烦恼。原来,陈先生在莆田工作,由于不慎割伤了手背就去当地医院进行了住院治疗。出院后,陈先生回到了户口所在地宁德市下辖的福鼎市申请医保报销,当地医保机构却表示需要找到莆田当地居委会开具在莆田受伤的证明才给报销。
“为什么一定还要跑到外地再开证明呢?”陈先生对此很不理解:“我有医院的缴费清单等材料,能够说明我确实在外地就医了!”
“我要进行投诉!”陈先生较起了真,2018年9月,登录“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逐项反映了事实情况,“我在网上看到很多人跟我的情况类似,需要往返折腾,就建议办理这项业务时,取消异地外伤证明材料。”
收到投诉后,福建省相关部门立即将投诉转送福鼎市医保管理部门。福鼎市医保管理部门经过专题研讨决定,取消原福鼎市新农合办要求开具的异地外伤证明材料。
10多天后,陈先生收到了证明事项投诉监督反馈:取消该证明事项,取消后由申请人自行填写《宁德市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表》。
“真没想到,我投诉的证明事项取消了!”陈先生表示没想到投诉处理这么快,自己的事也顺利办妥了。
在吉林省,投诉事项办理完成后,还建立了“双答复机制”,即具体办理部门向投诉群众解释投诉事项、省司法厅向投诉群众了解群众满意情况。
“据统计,每名投诉群众至少都会接到我厅和办理部门分别打的电话两次以上,通过与投诉群众反复沟通,确保投诉有答复,保证投诉群众满意顺心。”吉林省司法厅备案审查处工作人员潘强表示,作为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参与这项工作很有成就感,切切实实解决了群众的难题,让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证投诉、举报工作能够落地,司法部组织了专门人员,每天接收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各地方、各部门也都设置了专门的平台管理人员。司法部收到公众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后,会及时在线转送相关地方和部门处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本地区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除地方性法规设定的外,最迟要于2018年年底前取消。“司法部以书面或者电话的形式进行了督办,确保群众的批评建议能得到及时反馈。”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