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社会

关于提升县级物业 管理水平的建议

交城县政协文教医卫体委主任张宇英反映:近年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步伐的逐步加快,物业管理逐渐成为现代化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一项县域内的新兴产业,县级物业管理总体来说还处于初期发展的阶段。以交城县为例,全县现有城镇居民8万余人,住宅小区117个。全县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13家,共管理住宅小区16个。除近几年开发修建的商品房、综合楼推行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外,大部分仍实行自主管理。从实际运行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业主对权利义务的认识不对称;二是企业对管理服务的定位不准确;三是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条件差;四是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纠纷难以化解;五是业主委员会的发展不健全。

良好的物业管理不仅能为业主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而且还有利于居民的安居乐业,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为此建议:

一是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按照“县、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三位一体联动体系,各部门密切配合,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由县政府组建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作用,共同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物业管理办公室要采取实地检查、专项复核、定期清理等措施,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诚信经营;建立健全物业投诉责任机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机制,推行招投标制度,加快淘汰一批服务不到位、群众投诉多的物业公司,积极扶持信誉好的物业公司做大做强,推动物业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构建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根据住宅物业类别、服务内容、服务等级和物价指数变动情况等,确定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格具体标准及浮动幅度。调整地面、地下停车位收费价格差,利用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地下车库的使用效率。制定通过价格调节基金加大对保障性住房物业费补贴政策。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全面推行价格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在住宅小区向业主进行公示,接受业主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