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汾阳市政协副主席宋钧反映: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的推广普及,人们可以通过一部手机足不出户解决生活、工作中的一系列问题。然而,在交通领域,作为人们最常使用的驾驶证和行车证,数字化发展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成为我国交通信息化建设的明显短板。虽在我国广东、浙江等地区,已经实行驾驶证和行车证电子化试点,但是具有区域性。在全国,除试点城市外大部分地区并不认可电子证件,未携带相关证件依然会被交警进行扣分、罚款处理。目前,全国各地基本都在使用原始的纸质版手持证件,既不方便保管,又不方便使用。驾驶员不慎忘记携带或丢失驾驶证和行车证,交警会按无证驾驶或者未携带证件进行相关处理,给驾驶员造成很大的不便。而且纸质版驾驶证、行车证不能直观辨别真伪,需要通过网上查询才能了解驾驶员或车辆的状态,给执法造成不便。现代电子技术应用让越来越多的人享受更智能、便捷的服务,电子证照以其方便、高效、安全、经济等特性,正在被各领域广泛使用。为进一步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建议在我省范围内推进驾驶证和行车证的电子化。
为此建议:
1、电子化技术已经成熟,可以在交管12123APP或者第三方平台(支付宝、微信、民生服务等)增设电子驾驶证和行车证项目,车主或驾驶员通过实名注册,完成电子证照的审核。
2、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电子驾驶证和行车证成为纸质证照的有效补充,同时使电子证照具有与纸质证照同等法律效力,最大程度提升交通管理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