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温元元) 法律明确规定驾车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明明只有B本驾照但为了开半挂车挣钱,拿着别人A本换张照片就敢大摇大摆上路,结果......
近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泉中队民警在汾阳市340省道2公里500米处巡逻执勤,对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检查时,要求驾驶员提供相关证件,驾驶员出示姓名为曹某的A2驾驶证,当事人自述驾驶证为本人,但在民警询问过程中,当事人神色异常。
经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员的真实姓名为武某某,其准驾车型为B2,因当时武某某驾驶的车辆为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其准驾车型不符,为迷惑执法人员对其准驾不符的检查,将曹某的A2驾驶证上的照片换成了自己的照片。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武某某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6000元,驾驶证记24分,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因武某某的B2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