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深浅地说一句,我大小也算个文化人,既是文化人,自然酷爱书籍。不论什么书,文艺的、政治的、经济的、科技的,大人的、儿童的,古代的、现代的,中国的、外国的,反正是书,都爱,简直到了爱书成癖的程度。难怪老伴从年轻时候起就经常奚落我:“干脆嫁给书得了,你这个书癖!”
既然爱书,就喜欢收罗书,用文雅一点的话说就叫喜欢藏书。为了收罗书,曾经出过不少笑话,尽管大多发生在经济不能独立的求学时期,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每每回想起来仍然感到汗颜不止。那是读初中的时候,由农村来到了城市,见大大小小的书店很多,就经常利用礼拜天去泡书店,站在柜台前一读就是小半天,看蹭书。不是不想买书,实在是家境贫寒,拿不出闲钱来满足自己的欲望。即使不能买书,每次我一到书店,见那些琳琅满目五花八门的书,就兴奋得眉开眼笑手舞足蹈,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看看这本,翻翻那本,哪本也不舍得放下,恨不得一目十行,多长出几只眼睛来。还不时的生出些想法,若是将一时难以看完的书,买回去慢慢看,该多好啊!可看看书后的定价,摸摸兜里的钱,决心实在难下。就这样欲买不买,反反复复,弄得服务员都用异样的眼光打量我。
记得有一次,见到一本刚刚上架的,我非常喜欢,早就想一睹为快的苏联小说《海鸥》,好不容易碰上这样的好机会,怎能轻易放过?马上爽快地递上兜里仅有的,准备买下周饭票的两元钱,捧着书边走边读,喜滋滋地离开了书店。只是一回到宿舍可就抓瞎了,七天的肚子用什么来填啊?正在我急得抓耳挠腮,坐卧不宁之际,一位很要好的同学看出了我的难处,很痛快地掏出两块钱借给了我。为了早日将同学的钱还上,我不得不勒紧裤带,早餐不吃,中午吃饱,再带回一个馒头或一个窝窝头,留作晚餐之用,用饥一顿饱一顿换来了心爱的书。
还有一回,我在书店里看中了两本诗集,一本是艾青的,一本是公刘的,到了交款台翻遍了身上所有的兜,总共才四角三分钱,连买一本也不够,我只好红着脸将书退给了服务员,并撒了个谎:“刚换了衣服,没带钱来,改日再买吧。”可我心里明白,钱在哪里呢?分明是欺骗了人家,不过并无恶意,主要是想给自己坦然地走出书店一个台阶下,不至于太难看而已。
买不起书,逼得我偶尔也用一用赖招儿,当然是对自己要好的朋友耍赖了。一个同学有本《小英雄雨来》的小人书,我借来读过后仍然爱不释手,因为这本小书不仅画好,文字精彩,更主要的是故事生动引人入胜,极具收藏价值,就产生了不想还他的念头。时间长了,人家催还,我就假装这翻那找的,然后两手一摊说:“找不到,对不起了。”其实,那本书我早就藏起来了,直到现在我还完好地保存着。
参加工作了,身上总算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余钱了,再进书店人就豪爽多了,尽管还是算了又算,但每次走出书店都不会空手,多多少少总有收获。单身那几年,除了留下必不可少的饭费和寄给父母的钱之外,几乎都送给了书店或书摊。我的书癖嗜好得到了充分的展现,那真是想买什么书就买什么书,花钱慷慨出手大方,再也没有之前的那种窘象和难堪了。
结婚之后,虽然没有了单身时那样的自由,但只要是买书的支出,家人还都是蛮支持的,只是书多了也有书多的难处,书柜满了,书架满了,窗台满了,床头满了,地下室满了,家里凡能放书的地方,都被书籍充满,因而也招来些老伴的唠叨,但比起书癖的乐趣来,那就实在是算不得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