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文 化

讼非善事 人所当戒

□ 梁镇川

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安然无事的标志是什么?说来也简单。有道是“医院没病人,衙门没事情”即为安宁。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与人发生纠纷争执、矛盾冲突,甚至对簿公堂,打起官司来,衙门有了事情,便不得安宁,或输或赢,终归不是什么好事!

讼卦卦辞对争讼是这样评述的:“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卦辞看似深奥,细看也不难理解。卦辞首先表明对争讼的看法。讼非善事,圣人贵无讼。所以,告诫人们不可争讼。不管怎么说,争讼、打官司,总不是什么好事。“讼有乎窒,惕中吉”,与人发生争执、争讼,虽然有孚信,也会因争讼而发生阻窒,一个窒字便说明阻塞不通,争讼很难使各方面畅通,也就是不通、不顺、不利的意思,此—“窒”宇,是消磨争强好胜、争凶好斗之心的良药。唯有忧惧、警惕,坚持中庸之道,保持中正之态,方可吉祥。从个人来讲,不可自以为有孚信,有威望,便逞强好胜,与人有争讼,这也行不通,也要受阻窒。唯有自我反省,戒慎恐惧,夹着尾巴做人,把握中庸的原则行动,才会吉祥。

其次,认为争讼不会有好结果。“终凶,讼不可成也”。二虎相争,必有一伤;强强相斗,两败俱伤。争讼,原本就不是上策,不会达到预期的目的,最后的结果必定凶险。所以,讼非善事,人所当戒。

三是说明一旦发生争讼应持的态度。虽然讼非善事,人所当戒,但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矛盾所在,时时处处,或利益相争,或情理见枉,发生争讼在所难免。一旦发生争讼该怎么办呢,应持什么态度呢?一方面“利见大人,尚中正也。” 就是找有德望的大人往而见之,让“大人”以中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明断是非曲直,仲裁其阻窒,以求事有所解,免生大的事端。另一方面,不能像“涉大川”那样逞强冒险,互不相让,以至怨深祸结;也不能像“人于渊”那样,久拖不决,陷入僵局,坠入深渊,相持不下。要知道双方陷于争讼的纠葛之中,难以自拔,再无回旋的余地,最终其凶毕现,两败俱伤。

处理争讼的最佳方案,是用仲裁的办法,妥善解决。讼卦爻辞曰:“讼元吉,以中正也。”意思是,使争讼“元吉”的办法,是“中正”。或者通过法律判决,或者通过中间人裁决,关键在于“以中正也”,就是公平、公正,合理地裁判诉讼。听讼不偏,出以公心,正则事得其宜,中则理得其分,断案无私,公平合理,双方心悦诚服,所以元善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