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特 刊

“生鲜除外”不应成为维权“例外”

□ 文/图 本报记者 罗丽

图为刘先生收到了平台的全额退款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生鲜电商的发展,尤其是快递物流的时效提升和保鲜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网购生鲜商品已经成为消费者的重要消费方式之一。

“本以为捡了个便宜,没想到当了‘冤大头’,以后网购真得谨慎些了。”3月1日,家住离石的刘先生在某电商平台花费75元网购买了4斤野生深海鲽鱼,送货到家时没有察觉到肉品状态异常。然而等到准备食用时,他发现蒸熟后的鲽鱼竟然碎成一团肉末,无法食用。随后,记者来到刘先生家中。刘先生从冰箱中拿出自己购买的深海鲽鱼,讲述了自己的购买经历:“前些天,我带儿子去饭店吃饭,其中有一道清蒸蝶鱼他特别爱吃,吃完之后一直惦记着再吃一顿。市场上蝶鱼的价格比较高,我便上网看看有没有便宜一点儿的。查询后,我发现某平台上一家店铺在促销,4斤深海鲽鱼只需要75元,每斤比超市能便宜十多元钱,便下单购买了。”

收到货几天后,刘先生为儿子清蒸了一条。“万万没想到,蒸熟之后的鱼碎成一团肉末,吃起来又软又面,和在饭店吃的相比口感差太多,和我以前做的也不一样。”心有疑惑的刘先生拿着剩下的一条鱼去市场上询问。“由于去了头尾又切了段,到底是什么鱼我也不好判断。另外,真正蝶鱼的价格不可能低于20元一斤。”一位水产摊儿老板给刘先生解了疑。据这位老板介绍,市面上销售的蝶鱼一般属于格陵兰蝶鱼,通体黝黑,鱼鳞细小,肉质饱满。由于网购鱼种类繁杂,许多品种外形相似,一般消费者很难分辨,只能通过商家的简介和描述了解产品,因此很容易出现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情况。

刘先生怀疑收到的不是鲽鱼后,立即联系了商家客服并提出了退款申请。而客服却以商品已经被使用,无法取回进行核查为由,驳回了刘先生的申请,表示最多只能补偿20元。“当时也想算了吧,吃一堑长一智。但客服又以各种理由,将补偿金额降低到10元。”最终,退款未果的刘先生决定向平台投诉该商家。“庆幸的是,与平台的官方客服进行电话沟通后,平台立即进行了全额退款。”刘先生希望通过自己的网购经历提醒市民,网购生鲜类产品时需谨慎,避免因贪小便宜吃亏。

据了解,跟电商平台普遍实施的“7日无理由退货”略有区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鲜活易腐的”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换句话说,如果商品和服务的质量有问题,不管是不是生鲜,消费者都可以提出退货退款,而商家也应当保障消费者这一正当权益,不得随意设置门槛。

构建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需要网络平台、经营者、消费者及监管部门共同发力。为此,诚挚呼吁各方紧密合作,共同营造一个以诚信为本、便捷高效为特色的网络购物环境。这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坚实保障,也是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