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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继续领跑汾渭平原

市区PM2.5平均浓度77μg/m3,全省排名第三,在汾渭平原11城市中继续保持第一

2019年04月14日 09:11:21 编辑:

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4月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 1-2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7.54,达标天数平均为32天,优良天数比例为54.2%,重污染天数2天。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77μg/m3、131μg/m3,6项污染因子浓度除二氧化硫外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空气质量在汾渭平原11城市中继保持领先。

今年1-2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8.38,我市市区综合指数为7.54,排名第2;全省平均优良天数23天,市区32天,排名第2;全省重污染天数9天,市区2天,排名第2,均仅次于大同市。6项污染因子浓度除二氧化硫外均低于全省份平均水平,其中:SO2排名第10、NO2第6、PM2.5第3、PM10第2、O3第2、CO第1。同一时间,汾渭平原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85μg/m3,同比上升7.6%,PM2.5浓度同比变幅由好到差排名在汾渭平原城市中分别为:吕梁第1名,运城第2名,临汾第7名,晋中第9名。

据悉,按照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考核要求,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市区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5%,重污染天数同比持续改善。截至目前,市区PM2.5浓度同比下降11.9%,按时序完成考核目标要求;重污染天数2天,全省排名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