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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工作回顾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4月22日在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2020年04月29日 11:06:59 编辑:

□ 吕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鸿

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出台请示、报告、报备重大事项《五个清单》,主动向市委、省检察院党组、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21次。认真接受省检察院党组政治巡视,制定整改方案清单,扎实推进48个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同时,会同当地党委对6个基层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巡察,见人见事反馈问题242个。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立行立改9个问题,推出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等服务举措,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基层检察院党组的督促指导。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共向两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31次,办理代表意见建议8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邀请代表委员、工商联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439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评查退补案件59件、监督办案活动4次。加强检务公开,主动发布案件信息和生效法律文书7658件次。

二、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好审查起诉法律仗

快捕快诉、依法严惩。2019年是认定证据、指控犯罪的攻坚之年。全年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408人,起诉394人,起诉审结率动态保持在95%以上,位居全省前列。开展“百日攻坚战”,22件积案全部清零。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犯罪受到严厉打击。

严格把关、精准打击。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监督立案4人,追捕12人,追诉漏犯22人、漏罪7件,不捕42人,不诉8人,抗诉22人。实行“一案一督导”,对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予认定9件,对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1件。

加强配合、深挖根治。审查起诉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人;开展涉黑涉恶人员民事案件专项监督,发现“职业放贷”线索47件。实行“一案一深挖”,全面推行员额检察官签字背书制度,市检察院在全省首次通过刑事追诉,深挖出一起涉恶团伙案件。实行“一类问题一建议”,针对行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19件,推动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三、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推进平安吕梁、法治吕梁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982人,提起公诉3662人。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邪教、反恐怖斗争,批捕3人,起诉11人。积极参与打击涉枪涉爆类犯罪专项行动,批捕22人,起诉48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214人,起诉259人。起诉危险驾驶犯罪661人。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捕556人,不诉362人。

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49人,深入银行系统开展法治宣传,积极防范金融风险。出台《服务保障“吕梁山护工”品牌实施意见》,与吕梁山护工培训就业领导组建立双向联动工作机制,组织法治培训3600余人。积极配合全市环保突出问题整治,在全省率先实现驻河长办检察室全覆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立案388件,同比增长139%。

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部署开展服务民营企业6个专项行动,起诉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81人,起诉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公平竞争犯罪185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不捕12人。举办“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组织开展“法律进民企”活动,问计问需,精准服务。

四、强化法律监督实效,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监督立案53件、撤案38件,追捕61人,追诉漏犯116人、漏罪129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97件、审判活动违法6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9件。加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769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245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97人,审查报请特赦18人。

做强民事检察。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11件,提出抗诉31件,法院采纳率94%。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72件,提出检察建议364件,法院采纳率93%。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52件,提出检察建议226件,法院采纳率91%。

做实行政检察。受理行政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27件,同比增加125%,终结审查13件,不支持监督申请14件。依职权发现行政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05件,同比增加15%,提出检察建议204件,法院采纳率98%。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全力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出检察建议152件,法院采纳率100%。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立案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05件,位居全省前列。坚持保护公益与促进发展并重,督促清理河道60.5公里、水域379亩、固废垃圾7.3万吨,整治污染企业33家、校园周边摊贩109家。坚持积极索赔与修复治理并重,督促修复农田、林地336亩,挽回国有财产损失308万元,保护国有文物21处。坚持诉前程序与提起诉讼并重,对诉前到期未整改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3件。认真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要求,开通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平台。

五、坚持为民司法,提供更优更实检察服务

积极维护民生民利。建立主动告知、精准识别、联合救助、综合帮扶工作机制,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204万元,同比上升157%。积极为弱势群体维权提供检察服务,支持起诉126件。

积极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对犯罪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捕6人,不诉26人,依法封存犯罪记录19人。对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25人、起诉39人。两级院检察长和91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183场次。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办理息诉案件68件。完善12309检察服务,聘请律师共同化解涉法涉诉案件,接待312件,化解240件。依法及时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对留有联系方式的522件群众来信,100%做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纠正执行不当853人。

六、全面落实改革任务,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全市检察机关有力推进,共适用1330人,提出的确定型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89%,位居全省第二,被告人一审服判息诉率95%,同比提升11%。通过适用,不起诉和判处缓刑、拘役988人,占74%,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498人,占37%。

认真做好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建立高效顺畅的监检衔接机制,共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67人,经审查决定逮捕42人,取保候审25人,提起公诉60人,向监察机关移送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线索52条。着力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退回补充调查率同比减少7%。认真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并起诉1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

不断优化检察管理机制。完成新一轮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担任检察官的院领导回归办案一线,办理各类案件2198件,占案件总数的20%,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39次。构建检察办案质效评价体系,建立检察业务态势定期研判、分析、通报制度,“三延两退”明显减少,“案-件比”降低至1.53,办案质效同比提升26%,位居全省前列。加大检务保障力度,积极推进206辅助办案系统运用。

七、努力建设过硬队伍,不断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抓党建引领。出台《党组会议事规则》和《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不断规范和改进党组工作。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5个集体、16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工作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592篇次。

抓素能提升。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牵引全年工作,开展“业务素质提升年”活动,举办“道德讲堂”4期、“新时代检察官讲吧”7讲、“微党课”24期,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760余人次。

抓纪律作风。建立过问或插手、干预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记录报告148件。机构改革中增设检务督察局,加强日常检查和办案督察,努力筑牢司法廉洁防线。

2020年主要任务

今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三篇光辉文献”,紧紧围绕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认真落实市委“1234”发展思路,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以推进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主线,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的履行,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市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完胜脱贫攻坚、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以更高自觉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秉持客观公正、双赢多赢共赢和以办案为中心的理念,努力提升新时代检察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切实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市委“1234”发展思路。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聚焦常态化疫情防控,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部署开展“禁止非法交易、滥食野生动物”和“严格动物产品检验检疫”两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好清零战、歼灭战、质效战。聚焦决战完胜脱贫攻坚,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加大对涉案款物追缴力度。聚焦高质量发展,出台《服务保障全市项目建设实施意见》,提供更优更实检察服务。聚焦高水平崛起,组织开展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个一”专项活动,支持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聚焦高标准保护,探索建立“刑事打击与公益诉讼一体化推进”的生态检察办案模式,加强环境治理的司法保障。聚焦高品质生活,开展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从严惩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犯罪。

三是以更强担当推进司法为民工作。综合运用刑事、民事和解,以及控申疏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三零”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健全“大控申”联动机制,加大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制度化、规范化。注重保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建立检教联合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推动形成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四是以更高标准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坚持依法“可用尽用”,切实履行好刑事诉讼主导责任,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裁判的监督力度,不断做强民事检察。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实行政检察。积极构建“大公益诉讼”格局,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五是以更优机制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以深化体制性、机制性改革为重点,做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优化业绩考核机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集中开展“检察法律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突出对办案质量和“三个效果”的评价,激励员额检察官履好职、尽好责。加大检察信息化建设力度,积极参与政法部门联盟链、大数据协同平台建设,深入推进206辅助办案系统运用。

六是以更大决心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持续推进能力素质建设,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深入开展“基层建设年”活动,切实为基层减负、为基层服务。全方位加强检务公开,探索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申诉案件中实行公开听证,倒逼办案质效提升。坚决把“严”的主基调贯穿到队伍建设始终,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