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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主要工作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0年4月22日在吕梁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2020年04月29日 11:15:04 编辑:

□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杨泽民

一年来,全市法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2468件,审执结41036件,结案率96.63%。全市法院审判质量效率、队伍素质能力和司法公信力在持续巩固中实现了新提升。

一、聚焦审判职能作用发挥,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审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7件73人,恶势力犯罪案件140件580人,结案率96%;依法严厉惩处张志雄、孙志勇、杨爱军等重大涉黑恶案头目,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1人、无期徒刑1人,对10名被告人没收全部财产,对273名被告人判处罚金1287.6万元;从严惩处涉黑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12件14人;针对审理中发现的行业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76份,全市法院涉黑恶案件综合审判质效位居全省前列。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030件。从严惩处“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犯罪3件3人;审结故意杀人、伤害、抢劫、绑架等犯罪827件961人,审结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财产犯罪578件866人,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伪劣商品犯罪25件30人,严厉打击网络电信诈骗、网络传销等犯罪14件31人、涉案金额7.5亿余元,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50件67人,审结涉枪涉爆、涉黄赌毒等犯罪139件221人,对涉案毒品91公斤的宋毅等19人特大贩毒团伙予以严惩。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在离石等7个县市区开展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一审案件律师辩护率49.81%,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试行最高院《三项规程》,对150案进行补查补正,通知29名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依法裁定特赦服刑罪犯18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492名罪犯予以减刑,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等情节较轻的1414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充分发挥刑罚的教育感化挽救功能,促进社会和谐。

(二)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力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

依法化解民事纠纷,强化民生权益司法保障。坚持民生案件快立快审,审结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案件4535件;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106件;审结教育、医疗、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涉民生案517件,缓减免诉讼费2340万余元,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

公正审理商事案件,能动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审结股东出资、股权转让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62件,审结票据纠纷、保险合同纠纷857件,促进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公平竞争。

注重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机制,建立与公安、检察、行政机关的信息沟通机制,审结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99件。

(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全力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强化诉权保障。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78件,判决裁定行政机关胜诉264件,占比55.23%;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和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04件,占比21.76%。坚持合法性审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中院行政庭审理的石某诉太谷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案入选“全省行政审判十大案例”。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并重,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化解行政争议案66件。

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解决“告官不见官”,法定“四类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2.5%。健全完善法院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向各级政府、行业发送司法建议20份。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要求,邀请66个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案件审理。

加强国家赔偿职能。审结国家赔偿案件25件,向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不法侵害的受害人支付赔偿金120.3万余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为陷入困境的涉诉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30.6万余元,彰显司法扶危济困的人文关怀。

(四)加强执行工作,全力兑现胜诉群众合法权益。

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积极开展“跨年执行十项专项行动”,全年执结10547件,执行到位13.98亿元。

持续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积极主动向党委报告执行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市委政法委、市中院联合向辖区县委书记发出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督办函11份,执结涉党政机关案件26件2600万余元。

持续加强联合信用惩戒机制。与多部门建立社会诚信联络员制度,推送失信被执行人法人组织35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27人次;从严惩处拒不执行、妨碍执行等违法犯罪行为40件。

二、聚焦省委市委中心工作,着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制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实施方案》,从严惩处涉众型经济犯罪、金融诈骗等案件174件,依法审理民间借贷等各类金融民事案6012件;从严惩处偷排污水、盗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4件73人,审结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案329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5件,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从严惩处扶贫领域贪污贿赂案15件22人,审结土地承包、流转、林权转让等涉农案204件,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130件501万元。

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发展。全市法院妥善化解城乡一体化、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引发的各类民商事、行政纠纷,公正审理涉民营企业和转型项目案62件;依法严惩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强迫交易等不法行为18件173人,严厉打击非法插手工程建设的黑恶势力2件37人;对8件新收破产案件依法开展审理工作,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

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中院制定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2条措施,积极开展“民营企业开放日”“万名干部入企”活动,化解各类合同纠纷12282件,有效解决涉企执行难题。

三、聚焦司法服务转型升级,着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积极构建诉讼前端多元纠纷大格局。中院牵头印发加强人民调解和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搭建在线调解工作平台,引入调解员322名,对接调解组织95家;文水法院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孝义法院与司法局共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网络平台,汾阳法院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处置汾阳鼓楼东街棚户区改造烂尾工程,司法确认1200余件,化解纠纷6000余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构建立体化诉讼服务体系。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市14家法院全部建成诉讼服务网,上线移动微法院,开辟微信、支付宝等网络交退费通道,推行掌上诉讼服务,初步形成“当场立、网上立、就近立、自助立”的便民立案模式,全年当场立案率达95%,跨域立案97件,网上立案421件。

积极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及时公开审执流程节点信息,公开文书32210份,庭审直播5245场次,让正义能够看得见、感受到。中院、文水法院被评为2019年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

四、聚焦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完成61名员额法官遴选,对4名入额法官启动退出程序,为23名法官评定职务等级和按期晋升,如期完成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入额院庭长全部编入审执团队,审执结14316件,结案占比67.84%。

进一步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完善速裁案件审限规则,制定要素式裁判文书模板,诉前调解1454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结14310件,诉中调解、撤诉8584件,占比66.09%,同比提高11.92个百分点。

进一步深化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信访登记办理等“5+2”工作机制,加强全国法院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应用,设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刑事申诉案件工作室”“律师参与接访工作室”以及法律援助站,实行工作日预约接待,涉诉信访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进一步深化执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完善“源头管控、动态监督、全程管理、案后评查”工作机制,安装执行指挥应急调度服务平台,积极构建以执行指挥中心为中心、执行员额法官为主导、合理配置执行辅助人员的集约化扁平化管理模式,全年执行办案周期同比缩短32.16天。

进一步深化科技应用工作机制创新。建立信息化常态化智能化审判监管新机制,积极推进刑事“206”系统与办案平台有机融合,深入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全市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率99.09%。全市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3.4天。

五、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治院,着力打造“五个过硬”法院队伍

强化政治思想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坚持重大案件、重大事项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报告制度;加强新闻宣传和正面引导,妥善处置重大敏感案事件报道和网络舆情。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将支部建在庭上,实行党组成员兼任党支部书记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加强教育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参加最高院各类业务学习109期1827人次。一年来,共有3名个人获得全国表彰,3个集体、7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对6个基层法院开展督察巡查,对全市法院审务督察全覆盖,实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部门设置廉政监察员17名,全体员额法官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廉政回访已结案39件,收集问题线索3件。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党纪政务处分12人。

六、聚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工作能力水平

一年来,市中院认真贯彻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不断强化人大监督意识,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工作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开展“代表开放日”活动,邀请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按期办结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复率100%。认真办理检察建议739件,审结各类抗诉案件77件,其中改判发回63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475名,陪审案件6917件,一审案件陪审率95.01%,让司法裁判吸纳更多人民智慧。全市法院一审案件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全部达标,服判息诉率86.85%,同比提高1.64个百分点。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大力实施全市法院队伍素能、司法质效提升三年工程,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吕梁、法治吕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树牢正确政治方向。要充分利用法院系统党校平台,不断创新学习载体,持续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见行,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要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报备制度,把讲政治与讲法律统一起来,把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统一起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把党的领导和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上。

二是围绕“四为四高两同步”要求,服务保障经济转型崛起和社会安全稳定。要紧扣“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建立完善预防和处置重大公共突发事件司法应急工作机制,依法严惩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各类犯罪行为,全力保障复工复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持续加强涉农、涉扶贫领域案件审判,服务保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持续从严惩处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平稳有序推进联盛破产重整并确保如期圆满收官,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持续用好破产和解、重整、清算等司法手段,防范化解区域性重大金融风险;持续服务保障转型项目建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要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三年为期工作目标,紧盯“深挖根治”,推动实现“长效常治”,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要持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维护生效判决权威和司法诚信。要不断提高改进办案水平,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全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推动司法服务转型升级。要着眼于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健全先行调解、委派调解、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工作室和工作站建设,积极开展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和律师调解,促进申请司法确认无缝对接和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要着眼于让群众“最多跑一次”“零跑腿”,完善立案登记、繁简分流、调解速裁、送达保全鉴定等一次性诉讼服务指南和工作规程,推动诉讼服务中心功能集约化,实现线下“一门通服”;依托信息化技术,推进导诉、立案、交退费、庭审、信访等全部诉讼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实现线上“一网通办”;加强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设及应用,便利当事人联系法官、诉讼咨询、案件查询和投诉举报,实现互动“一线通联”,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四是启动队伍素能和司法质效提升三年工程,推动法院工作提质增效。坚决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全覆盖,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持续净化法院政治生态。要不断创新业务技能培训模式,促进干警提升专业司法能力。要积极构建与奖金分配、等级晋升、提拔使用挂钩的司法质效评估体系,促进提升司法效能。要发挥二审审判监督职能,通过个案指导、类案指导、案例指导等不同方式,统一各类案件裁判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