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政教专刊

应警惕农村偷盗案件发生

□ 本报记者 梁瑜

打黑除恶氛围下,部分犯罪分子在城区治安管控高压态势下,将“黑手”伸向治安防范相对较薄弱的农村,农村偷盗问题再次凸显。据了解,犯罪对象盗窃农民的粮食、红枣、核桃等农副产品;特别是一些村庄只有老弱病残人员和留守儿童,犯罪分子明目张胆白天作案,气焰十分嚣张。

在作案方式上,此类案件呈现团伙作案、流窜作案,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偷盗问题已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拦路虎。如何遏制农村偷盗现象多发,维护当前我市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已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

加强农村群防群治工作。一是公安机关应把工作重心向基层转移,充实加强基层一线警力。全面推广“警官兼村官”工作机制,让基层干警深入各村指导、督促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维护农村社会治安稳定。加强专职治安巡逻队建设,扩大巡逻区域、延长巡逻时间,形成以公安机关为骨干,以专职巡逻力量为依托的联防格局。二是要在当地派出所的指导下,通过各种形式组织群防力量。如由镇、村共同出资,并向社会筹集一点,组建农村治安巡防队,派出所负责日常管理;在每个村组建立由5至6名村民组成的护村队,每逢重要节假日、重大庆典等,进行巡逻。此外,还可以组织村中身体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热心肠的老人多走动、多留意,一旦发现可疑人员行踪可拨打110或当地派出所电话,形成群防群治防控网络。三是开展夜间巡逻排摸,定期进行地毯式排摸,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尽快建设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公共视频网络监控系统,在完善城区、镇区监控点布局的基础上,逐步向农村重点区域、重要地段延伸,合理规划、增加监控点,扩大覆盖面,提高技防水平。增建治安岗、值勤点、报警点、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营造治安威慑环境。建设“亮灯”工程,及时维修、维护好面上照明设施,并在发案率较高的地区和路段安装警示灯,作为110报警点,强化面上的控制。

保障机制长效化,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建立治安巡防经费保障机制。市县财政预算安排治安巡防经费。建立治安防控奖励机制。对防范工作扎实、长期不发生治安问题的村、企业、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必要的表彰,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治安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