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综合

“有事找三龙,找了三龙事就通”

——记柳林县寨东村村级调解主任吴三龙

吴三龙在调解室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化解群众矛盾

□ 文/图 本报记者 木二东

在柳林县寨东村,有这样一位老党员:他年近六旬,30年如一日扎根基层调解一线,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情化解民忧。他叫吴三龙,柳林县寨东村村级调解主任、网格员。村民们说:“有矛盾,找三龙;找了三龙,事就通。”

“把矛盾化解在田间地头”

1994年,31岁的吴三龙当选寨东村委委员兼治安小区长调解员,从此与调解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刚开始干调解,也是毫无头绪。”吴三龙坦言。但他深知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必须在“学中干、干中学”。白天走村入户了解情况,晚上挑灯学习法律知识,调解能力在实践中不断提升。

30年来,吴三龙先后担任寨东村支部副书记、村级调解主任、网格员,2021年被柳林镇任命为书记助理兼网格员,2025年至今被聘为村级调解主任。无论身份如何变化,他始终坚守在调解一线。“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调解工作也一样,同样的纠纷,也要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性格、生活背景,选择最合适的方法。”吴三龙说。

2024年秋,寨东村乔家沟出了件揪心的事。从307国道通往乔家沟的那条田间路,被多年的雨水冲得不成样子——路基塌陷,路面断裂,煤气、自来水、暖气管道一并遭了殃。塌陷段长约50米,宽近6米,路是彻底断了。这下可苦了周边的40多户人家:出进不便不说,1000多亩耕地的庄稼撂在了地里。秋收进不去车,有的村民房子地基受了影响,大伙急得团团转,一趟一趟往村委跑、往镇里跑、往县里跑,就盼着这条路能早日修通。

县里决定修路,可工程刚要开工,矛盾就来了——道路经过的地段,周边村民因界限不清争执不下,谁也不肯让步,工程被迫停工。

吴三龙得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把两边居民叫到一起,站在被冲毁的路边上,调解到:“咱们以中线为主,各退两米,形成施工场地,谁也不能侵占。”这话说的在理,双方都沉默了。吴三龙趁热打铁,挨家挨户做工作,讲法律、讲情理、讲长远。40多天里,他几乎天天泡在工地上,协调施工方与村民的关系,处理一个又一个突发问题。最终,道路顺利修建完工,村民们的庄稼运出来了,出行也方便了。一位村民感慨:“要不是三龙主任,这条路还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

像这样的事情,吴三龙遇到过太多。2018年,寨东村两户村民因宅基地纠纷大打出手,一方扬言“要拼个你死我活”。吴三龙闻讯赶到,先把双方拉开,又分别走访了解情况。“远亲不如近邻,难道为了巴掌大的地方,就要结一辈子的仇?”他反复劝说,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30年来,吴三龙调解了大大小小的矛盾纠纷数百起,没有一起因调解不力而转化为刑事案件或群体性事件。他先后获得“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工作者”(县级)、“法律明白人”(县级)、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乡镇)等荣誉。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在吴三龙看来,调解工作不只是“说和”,更是“解心”。村民之间的矛盾,表面看是利益之争,根子里往往是心结未解。

2019年,寨东村发生了一起家庭纠纷。兄弟几人因赡养老人和财产分割问题争吵不休,甚至恶语相向。吴三龙把兄弟几人叫到一起,耐心听取每个人的陈述。他发现矛盾的根源在房产分配——这些年父母一直由老二媳妇照顾,其他兄弟不愿赡养老人却都想分房子。

吴三龙首先对兄弟几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赡养父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推卸,也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他翻开《民法典》相关条款,一字一句地念给他们听。接着,他又以情动人:“老人把你们养大不容易,现在老了、病了,正是需要你们的时候。钱没了还能挣,亲情没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家和万事兴啊!”

一番话,说得兄弟几人低下了头。吴三龙又表扬了老二媳妇多年来的付出,也指出她以停止赡养相要挟的错误。最终,兄弟几人达成协议:轮流照顾老人,财产分割互谅互让。一个即将破裂的家庭,重新凝聚在了一起。

吴三龙常说:“调解员不好当,每天面对各色各样的人,各种矛盾纠纷,既要稳住双方情绪,还要想出两全其美的办法。有时候还会遭到冷言冷语,但不能发脾气,必须调整好心态,心平气和地去沟通。”

正是这份耐心和坚守,让吴三龙赢得了村民的信任。2015年4月,他被聘为村级法律顾问;2019年和2023年,他先后参加县司法局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和“法律明白人”培训会;2025年6月,他又参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进基层培训。不断学习、不断实践,吴三龙的调解能力日益精进。

“我是一名共产党员,这个身份时刻提醒我——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吴三龙说。30年来,他走遍了寨东村的每一个角落,调解的纠纷从邻里关系到家庭矛盾,从土地争议到财产分割,桩桩件件都连着民心。

如今,年近六旬的吴三龙依然奔波在调解一线。村民说他是“寨东村的贴心人”,他说:“只要群众还需要,我就会一直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