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执法力量“强” 改革成果“实”
本报讯 (记者 冯海砚 通讯员 韩志宏) 今年以来,汾阳市作为全省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从“顶层设计+组织保障、建强阵地+明晰权责、精准培训+规范行政、科学考评+营造氛围”等方面靶向发力,先行先试、尖兵推进,持续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扎实推动全市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顶层设计+组织保障”,一心为民聚合力。汾阳市党政“一把手”主动担当、一线指挥、提级推进,认真履行“施工队长”职责,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工作。组建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相关副处级干部任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组,印发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工作方案。制定《关于重新明确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编制数量。整合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执法监督力量,打造全方位、多部门参与的监管执法协同体系。目前,全市14个镇(街道)已全部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并选优配齐345名执法队伍。
“建强阵地+明晰权责”,一体推进赋新能。加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场所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集办案室、调解室、档案室、装备室等为一体的办公场所。加强执法设备配备,调配执法车辆10余辆,购置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装备,实现执法过程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调整完善镇(街道)权责清单共计 104 项,印发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通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镇街点菜、部门端菜”放权赋权模式,梳理下放镇法定执法事项权32项,明确市直行政执法机关可委托镇(街道)执法事项41项,同时公布下放省政府赋予镇(街道)行政执法执权43项,做到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指导部门准确,设定依据有效,实现依法下放、能放即放、权责一致。
“精准培训+规范行政”,一支队伍管执法。组织14个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线上参加“全省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线下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推动镇(街道)执法队伍轮训全覆盖。建立健全镇街“吹哨”启动、部门“报到”处置、协同分析研判、加强案件考核等工作机制,并配套完善巡查上报、案件移送、刑司衔接、执法监督等10项制度,进一步统一执法流程,规范执法程序。同时全面推行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落实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初审、镇(街道)法制审核人员复审、县级部门抽审三级审核制度,实现执法全程闭环管理,不断提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科学考评+营造氛围”,一套机制保长安。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派驻人员在双重管理机制中镇(街道)的考核权重占60%以上,确保镇(街道)对下沉力量管得住、管得牢、管得好。同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完善执法队伍依法履职免责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大力营造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激发执法队伍工作积极性。截至目前,各镇(街道)共行政检查907次,出具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132份;行政强制案件21件,出具行政强制决定书24份;行政处罚案件17件,出具行政处罚文书15份,涉及金额6950元;“镇街吹哨、部门报到”56次,联合执法22次。